合伙企业是法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14:26
法人简略的来讲便是法令拟制的人,将法令规则的社会安排或许安排赋予拟制的人格权,例如姓名权。那么合伙企业是法人吗?下面听讼小编为咱们整理了这方面的问题,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在答复合伙企业是不是法人之前,先要弄理解什么是合伙企业,什么是法人。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建立的一般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特征有一下这些: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简单建立和闭幕。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建立。新合伙人的参加,旧合伙人的退伙、逝世、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形成原合伙企业的闭幕以及新合伙企业的建立。
(2)职责无限。合伙安排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职责。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职责,合伙企业可分为一般合伙和有限合伙。一般合伙的合伙人均为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款承担无限连带职责。例如,甲、乙、丙三人建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财物赔偿企业所欠债款时,尽管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款,但仍有职责用其个人账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款,当然此刻丙对甲、乙具有产业追索权。有限职责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一般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职责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职责,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款承担偿债职责,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彼此署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一起决议,合伙人有履行和监督的权力。合伙人能够推举担任人。合伙担任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整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职责。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作的经济行为对一切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而,合伙人之间较易发作胶葛。
(4)产业共有。合伙人投入的产业,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运用,不经其他合伙人赞同,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产业移为他用。只供给劳务,不供给本钱的合伙人仅有仅同享一部分赢利,而无权同享合伙产业。
(5)利益同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堆集的产业,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本则亦由合伙人一起承担。损益分配的份额,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则;未经规则的可按合伙人出资份额分摊,或均匀分摊。以劳务抵作本钱的合伙人,除还有规则者外,一般不分摊丢失。
二、法人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职责的安排。
法人的特征:
1.法人是社会安排。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安排。
3.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职责的安排。
社会安排有必要一起具有下述条件才干获得法人资格:
1.按照法令和法定程序建立。
2.有独立的产业和经费。
3.有自己的称号、安排安排和场所。
4.独立承担民事职责。
5.法人所具有的独立产业和经费是指依法归法人自己一切或许依法归它自己独立经营管理的产业。
三、定论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合伙担任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整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职责。”而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职责,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令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令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在答复合伙企业是不是法人之前,先要弄理解什么是合伙企业,什么是法人。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建立的一般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特征有一下这些: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简单建立和闭幕。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建立。新合伙人的参加,旧合伙人的退伙、逝世、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形成原合伙企业的闭幕以及新合伙企业的建立。
(2)职责无限。合伙安排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职责。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职责,合伙企业可分为一般合伙和有限合伙。一般合伙的合伙人均为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款承担无限连带职责。例如,甲、乙、丙三人建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财物赔偿企业所欠债款时,尽管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款,但仍有职责用其个人账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款,当然此刻丙对甲、乙具有产业追索权。有限职责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一般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职责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职责,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款承担偿债职责,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彼此署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一起决议,合伙人有履行和监督的权力。合伙人能够推举担任人。合伙担任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整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职责。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作的经济行为对一切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而,合伙人之间较易发作胶葛。
(4)产业共有。合伙人投入的产业,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运用,不经其他合伙人赞同,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产业移为他用。只供给劳务,不供给本钱的合伙人仅有仅同享一部分赢利,而无权同享合伙产业。
(5)利益同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堆集的产业,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本则亦由合伙人一起承担。损益分配的份额,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则;未经规则的可按合伙人出资份额分摊,或均匀分摊。以劳务抵作本钱的合伙人,除还有规则者外,一般不分摊丢失。
二、法人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职责的安排。
法人的特征:
1.法人是社会安排。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安排。
3.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职责的安排。
社会安排有必要一起具有下述条件才干获得法人资格:
1.按照法令和法定程序建立。
2.有独立的产业和经费。
3.有自己的称号、安排安排和场所。
4.独立承担民事职责。
5.法人所具有的独立产业和经费是指依法归法人自己一切或许依法归它自己独立经营管理的产业。
三、定论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合伙担任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整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职责。”而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职责,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令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令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