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婚姻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22:37请求成婚挂号的男女双方在递送成婚请求挂号请求时,有必要出具下列证件的原件:
一、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或许户籍证明
二、由地点单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不在本区、本乡(镇)请求成婚的一方,其《婚姻状况证明书》应在大街、乡(镇)人民政府盖公章。
别的,关于不同身份的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书》的处理也不相同:
1、现役军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地点部队团以上政治部分供给,超期服役兵士和志愿兵在省亲期间请求成婚,应由区、县人民武装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书》。
2、公费出国人员请求成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人员培训部或其派出单位出具。
3、自费留学人员请求成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驻外使(领)馆出具。出国前已达婚龄的,还须开具原单位或大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4、公事、劳务出国或去港澳人员,除持自己护照外,还应持地点国家(区域)的我驻外使(领)馆或我驻外组织、港澳作业组织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出国前已达婚龄,还须出具原单位或大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三、由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出具认可的、能够成婚的《婚前体检证书》
四、自己正面免冠相片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