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滞纳金减免的问题怎么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9 08:03养老保险关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一项保证制度。养老保险不及时交纳会发作滞纳金,可能会由于养老保险滞纳金减免的问题发作争议。那么这个问题咱们应该怎样来进行处理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养老保险滞纳金减免的问题怎样处理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依据必定的法令和法规,为处理劳作者在到达国家规则的免除劳作责任的劳作年纪边界,或因年迈损失劳作能力退出劳作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树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议》指出:企业逾期不缴,要按规则加收滞纳金。
《劳作法》第七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和劳作者有必要依法参与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则: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三条规则:缴费单位未按规则交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或许税务机关责令期限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二十六条规则:缴费单位逾期拒不交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或许税务机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一条规则: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作的下列胶葛,归于《劳作法》第二条规则的劳作争议,当事人不服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在劳作合同实行过程中发作的胶葛;
(二)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缔结书面劳作合同,但已构成劳作联系后发作的胶葛;
(三)劳作者退休后,与没有参与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作的胶葛。
也就是说,当发作养老保险争议时,当事人能够请求裁定委判定,也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判定。
因而,当呈现必定的养老保险相关的问题时,咱们能够请求裁定委员会进行裁定,或许直接向相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这关于本身的合法权益有很好的保护效果,这点我们都清楚了吧。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