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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详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5 08:44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也要遵从必定的手续和过程。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般为:
一、提议
在签定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或用人方提出签定劳动合同的主张,这一般称为要约,假如用人方通过招工简章、广告等途径提出招聘恳求,另一方承受主张并表明完全同意,这称为许诺。一般情况下都是由用人方提出和起草合同文本草案,供给洽谈的文本。
二、洽谈
两边对签定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商量,包含工作任务、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内部规章、合同期限、稳妥福利等。洽谈的内容有必要做到明示、清楚、详细、可行,充沛表达两边的实在志愿和要求,通过评论、研讨,彼此退让,最终达到一致定见。要约方的要约通过两边重复提出不同定见,最终在新要约的基础上表明新的许诺。在两边洽谈一致后,洽谈即告完毕。
三、签约
在仔细审理合同文书,承认没有不合后,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许其书面托付的代理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两边当事人别离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缔结劳动合同能够约好收效时刻。没有约好的,以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刻为收效时刻。当事人签字或许盖章时刻不一致的,以最终一方签字或许盖章的时刻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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