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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及支取额度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5:20

阳泉住宅公积金支取条件及支取额度
一、阳泉住宅公积金支取条件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向办理中心请求支取住宅公积金: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四)调离本市或出国久居的;
(五)归还购买自住住宅借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七)所在单位已破产或赋闲、下岗而未再工作的;
(八)正在收取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障金的;
(九)因遭受突发事件(满意外损伤、严重疾病等)而形成家庭日子特别困难的;
(十)缴存住宅公积金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的;
(十一)员工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
(十二)阳泉市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规则的其他景象。
契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五)项支取条件的,能够一起支取其爱人、爸爸妈妈、子女的住宅公积金;契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九)项支取条件的,能够一起支取其爱人的住宅公积金。
员工支取住宅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归还住宅公积金借款本息。
二、阳泉住宅公积金支取额度
员工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能够支取一次住宅公积金,支取额度不超越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总费用。
员工归还购买自住住宅借款本息的,能够支取一次住宅公积金,支取额度不超越应归还的借款本息余额。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员工,每年可支取一次住宅公积金,可支取额度=(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15%)×12。
员工因遭受突发事件而形成家庭日子困难的,支取额度由办理中心依据实际情况确认。
契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七)、(八)、(十)、(十一)项规则条件的员工,能够支取员工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悉数存储余额,一起刊出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
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归入住宅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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