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如何使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01:34
乡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
按规则,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经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借方反映企业现已交纳的土地使用税;余额在贷方,表明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税。
每月末,企业应按规则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使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企业依照规则的交税期限交交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当依照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交税期限,依照交税申报表确认的应交税额,按期足额地交纳乡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假设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乡镇土地使用税交税期限为半年。3月16日,企业开出支票,交纳上半年应纳乡镇土地使用税税款7500元(1250×6)。
在详细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依据实践交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7500
贷:银行存款 7500
假定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乡镇土地使用税交税期限为一个季度。4月2日企业开出支票,交纳一季度企业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3750元(1250×3)。
在详细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作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3750
贷:银行存款 3750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按规则,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经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借方反映企业现已交纳的土地使用税;余额在贷方,表明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税。
每月末,企业应按规则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使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企业依照规则的交税期限交交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当依照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交税期限,依照交税申报表确认的应交税额,按期足额地交纳乡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假设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乡镇土地使用税交税期限为半年。3月16日,企业开出支票,交纳上半年应纳乡镇土地使用税税款7500元(1250×6)。
在详细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依据实践交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7500
贷:银行存款 7500
假定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乡镇土地使用税交税期限为一个季度。4月2日企业开出支票,交纳一季度企业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3750元(1250×3)。
在详细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作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3750
贷:银行存款 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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