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行政诉讼走简易程序有什么好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5 13:30
无论是民事诉讼仍是行政诉讼,在特定条件下都是能够走简易程序的。那么行政诉讼走简易程序有什么优点?哪些情况下行政案子能够走简易程序?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三)归于政府信息揭露案子的。
除上述案子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子,当事人各方赞同适用简易程序的,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子不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子,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子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决转为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具有办案手续简洁、审理方法灵敏、不受一般程序有关规定束缚的特色,有利于及时审结案子,下降当事人的诉讼本钱,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于人民法院来说,经过简易程序完成案子繁简分流,有利于高效装备司法资源,进步行政诉讼的功率。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