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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4 08:29
 依据《侵权职责法》第8条,二人以上一起施行侵权行为,形成别人危害的,应当承当连带职责。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130条就规则:二人以上一起侵权形成别人危害的,应当承当连带职责。
一起侵权,是指数人一起不法危害别人权益形成危害的行为。对一起侵权行为,有的学者称为“一起致人危害”,有的学者称为“一起差错”,还有的学者称为“一起不法行为”。
实务操作
依据本条规则,构成一起侵权行为需求满意以下几个要件:
榜首,主体的复数性。一起侵权行为的主体有必要是两人或许两人以上,当行为人只要一人时,不可能建立一起侵权。行为人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
第二,一起施行侵权行为。这一要件中的“一起”首要包含三层意义:其一,一起成心。数个行为人根据一起成心危害别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建立一起侵权行为。其二,一起过错。“一起过错”首要是数个行为人一起从事某种行为,根据一起的疏忽大意,形成别人危害。其三,成心行为与过错行为相结合。
第三,侵权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第四,受害人具有危害。这是受害人恳求加害人承当侵权职责的一个底子要件。无危害,则无救助,假如没有危害,底子不可能建立侵权职责。
注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赔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对这一规则进行了细化,其间第3条第1款规则:二人以上一起成心或许一起过错致人危害,或许虽无一起成心、一起过错,但其危害行为直接结合发作同一危害结果的,构成一起侵权,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则承当连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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