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00:02
反担保合同的签定问题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进债款人实行其债款,确保债款人的债款得以完成,而在债款人(一起也是担保权人)和债款人之间,或在债款人、债款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洽谈构成的,当债款人不实行或无法实行债款时,以必定方法确保债款人债款得以完成的协议。
法令咨询:
1:请问反担保合同说到的第三方担保人是谁?除了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借款人,第三方反担保人是借款人自己吗?
2:第三方反担保人应以自己的哪些财物作为担保典当呢?比方说他具有一份才购买到的土地,可是那现已拿那份土地去请求借款了,那他还能拿那份土地作为反担保吗?假如今后他的借款出现问题,那么他用来典当的借款的这块土地在担保典当财物上是否有用呢?
律师回答:
1、并不必定是借款人自己,具有担保才能的人都能够成为反担保人:
反担保是指为债款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确保其追偿权的完成,要求债款人供给的担保。在债款清偿期届满,债款人未实行债款时,由第三人承当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款人的债款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款人清偿的债款,有向债款人追偿的权力。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或许因债款人无力归还而使追偿权失败,为了确保追偿权的完成,第三人在为债款人作担保时,能够要求债款人为其供给担保,这种债款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供给的担保叫反担保。比方,甲为债款人乙向债款人丙供给了担保,一起能够要求乙向甲供给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款人向债款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确保担保人利益不受危害的有用方法,反担保也是担保活动中遍及运用的方法。
反担保是否有必要由债款人自己供给呢?债款人自己当然能够供给反担保,但并不限于债款人,其他人也能够为债款人供给反担保。
2、反担保人所典当的产业有必要是跟他自己有着切人利益的财物。可是像你问的,假如购买的土地现已请求借款了,那是不能够请求再典当的。最好的方法是,反担保人供给的典当产业经过公证处公证,这样将来你在追偿的时分才能够经过法令途径追偿成功。所以这块地就算是在私下里写明为典当产业,可是并没有法令效能。所以主张最好问询相关律师和公证处,做一个全面协议。
相关法令知识:
担保合同效能的确认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建立有用、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稳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调查。
首要,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天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还有约好(比方约好为不得吊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好的内容来处理。
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才能人或约束行为才能人单独担保合同应确认为无效;;国家制止为确保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家机关、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意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许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反国家法令规定,缔结确保合同,做为确保人都应确认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反国家法令、方针、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确认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建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令明确规定不能作为典当物的产业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典当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反法令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确保人向债款人确保若债款人不实行债款就砍下债款人的一支臂膀,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承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当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差错程序予以确认,如债款人、担保人、债款人都有差错的,应当依据其差错各自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进债款人实行其债款,确保债款人的债款得以完成,而在债款人(一起也是担保权人)和债款人之间,或在债款人、债款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洽谈构成的,当债款人不实行或无法实行债款时,以必定方法确保债款人债款得以完成的协议。
法令咨询:
1:请问反担保合同说到的第三方担保人是谁?除了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借款人,第三方反担保人是借款人自己吗?
2:第三方反担保人应以自己的哪些财物作为担保典当呢?比方说他具有一份才购买到的土地,可是那现已拿那份土地去请求借款了,那他还能拿那份土地作为反担保吗?假如今后他的借款出现问题,那么他用来典当的借款的这块土地在担保典当财物上是否有用呢?
律师回答:
1、并不必定是借款人自己,具有担保才能的人都能够成为反担保人:
反担保是指为债款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确保其追偿权的完成,要求债款人供给的担保。在债款清偿期届满,债款人未实行债款时,由第三人承当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款人的债款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款人清偿的债款,有向债款人追偿的权力。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或许因债款人无力归还而使追偿权失败,为了确保追偿权的完成,第三人在为债款人作担保时,能够要求债款人为其供给担保,这种债款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供给的担保叫反担保。比方,甲为债款人乙向债款人丙供给了担保,一起能够要求乙向甲供给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款人向债款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确保担保人利益不受危害的有用方法,反担保也是担保活动中遍及运用的方法。
反担保是否有必要由债款人自己供给呢?债款人自己当然能够供给反担保,但并不限于债款人,其他人也能够为债款人供给反担保。
2、反担保人所典当的产业有必要是跟他自己有着切人利益的财物。可是像你问的,假如购买的土地现已请求借款了,那是不能够请求再典当的。最好的方法是,反担保人供给的典当产业经过公证处公证,这样将来你在追偿的时分才能够经过法令途径追偿成功。所以这块地就算是在私下里写明为典当产业,可是并没有法令效能。所以主张最好问询相关律师和公证处,做一个全面协议。
相关法令知识:
担保合同效能的确认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建立有用、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稳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调查。
首要,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天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还有约好(比方约好为不得吊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好的内容来处理。
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才能人或约束行为才能人单独担保合同应确认为无效;;国家制止为确保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家机关、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意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许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反国家法令规定,缔结确保合同,做为确保人都应确认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反国家法令、方针、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确认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建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令明确规定不能作为典当物的产业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典当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反法令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确保人向债款人确保若债款人不实行债款就砍下债款人的一支臂膀,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承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当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差错程序予以确认,如债款人、担保人、债款人都有差错的,应当依据其差错各自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