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终止原因主要包括哪几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04:05
债的停止,即债的消除,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债款债款联系因必定的法令现实而不再存在的状况。
债的停止原因首要包含以下几种:
榜首、债的实行。清偿,亦即实行,是指债款人依照法令的规则或许合同的约定向债款人实行义务。债款人向债款人为特定行为,从债款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款人方面说,为实行;从债的消除上说,为清偿。债款人清偿了债款,债款人的权力完成,债的意图到达,债当然也就消除。因而,清偿为债的消除的最正常的最常见的原因。
第二、债的革除。即合同有用建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明或两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除。两边协议停止债的,债即因两边的协议而消除。
第三、抵消。抵消是指当事人两边彼此负有同品种的给付,将两项债款彼此冲抵,使其彼此在对等额内消除。抵销债款,也便是抵销债款。
第四、提存。这是指债款人在债款实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除债款的行为。债款人实行债款需求债款人帮忙,如债款人不帮忙债款人的实行,对债款人的实行拒不接受,或许债款人无法向债款人实行,债款人就不能清偿债款。于此景象下,债款人将因债款人不受领而持续承担着清偿职责,这关于债款人是不公平的。因而,为使债款人不因债款人的原因而受拖延实行之累,法令设提存准则。经过提存,债款人得将其无法给交给债款人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以替代向债款人的给付,然后革除自己的清偿职责。债款人提存后,债款人的债款即消除,因而提存亦为债的消除原因。
第五、债款革除。这是指债款人扔掉债款,而使债款人的债款消除的单独的民事法令行为。因革除建立后,债款人自不再担负被革除的债款,债款人的债款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除,因而革除债款也为债的消除原因。
第六、混淆。即债款与债款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联系消除的法令现实。
第七,债款更新,是指当事人两边建立新债款而使旧债款消除的法令行为。
债的停止原因首要包含以下几种:
榜首、债的实行。清偿,亦即实行,是指债款人依照法令的规则或许合同的约定向债款人实行义务。债款人向债款人为特定行为,从债款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款人方面说,为实行;从债的消除上说,为清偿。债款人清偿了债款,债款人的权力完成,债的意图到达,债当然也就消除。因而,清偿为债的消除的最正常的最常见的原因。
第二、债的革除。即合同有用建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明或两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除。两边协议停止债的,债即因两边的协议而消除。
第三、抵消。抵消是指当事人两边彼此负有同品种的给付,将两项债款彼此冲抵,使其彼此在对等额内消除。抵销债款,也便是抵销债款。
第四、提存。这是指债款人在债款实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除债款的行为。债款人实行债款需求债款人帮忙,如债款人不帮忙债款人的实行,对债款人的实行拒不接受,或许债款人无法向债款人实行,债款人就不能清偿债款。于此景象下,债款人将因债款人不受领而持续承担着清偿职责,这关于债款人是不公平的。因而,为使债款人不因债款人的原因而受拖延实行之累,法令设提存准则。经过提存,债款人得将其无法给交给债款人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以替代向债款人的给付,然后革除自己的清偿职责。债款人提存后,债款人的债款即消除,因而提存亦为债的消除原因。
第五、债款革除。这是指债款人扔掉债款,而使债款人的债款消除的单独的民事法令行为。因革除建立后,债款人自不再担负被革除的债款,债款人的债款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除,因而革除债款也为债的消除原因。
第六、混淆。即债款与债款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联系消除的法令现实。
第七,债款更新,是指当事人两边建立新债款而使旧债款消除的法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