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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20:14
一般,非婚生子女会遭到世人异常的眼光,尤其在爸爸妈妈分手后的非婚生子女遭到世人谈论的更多。那么,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力吗?下面请看听讼小编为您收拾的相关常识。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力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加以损害和轻视。不直接抚育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担负子女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
案情介绍
原告付某某的母亲杨某于2008年与被告付某相识爱情,于2009年腊月在家中举行婚宴,因被告付某其时未达法定婚龄而未办理成婚登记手续。杨某于2010年生下原告,取名付某某,2012年杨某与被告付某感情破裂,两边分家。两边洽谈原告付某某由母亲杨某抚育,被告付某付出抚育费。但被告付某仅付出了几个月的抚育费后就不再付出。两边因而发生争议,为此,付某某起诉至法院,恳求法院判定付某每月付出抚育费400元,并承当教育费和医疗费的一半。
法官分析
本案中,杨某与付某尽管依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成婚登记,两边之间不构成法令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付某某归于杨某与付某非法定婚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在法令领域上仍归于“非婚生子女”。 付某某虽归于“非婚生子女”,但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力,其有权要求爸爸妈妈对其实行抚育责任。案子审理中,杨某与付某均赞同付某某由杨某抚育,但抵挡某付出抚育费的数额存在不合。为此,法院结合当地的日子水平及被告付某的实际收入状况,以有利于付某某健康成长为准则,终究判定由被告付某每月付出原告付某某日子费300元,并承当教育费和医疗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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