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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是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4 11:02
关于农村居民在土地运用上每年需求交纳必定的运用税,许多人都知道这个工作。可是关于交纳的时刻是多久就不清楚了,导致许多时分都没有准时交纳相应的税费。那么,土地运用税交纳时刻是多久?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土地运用税交纳时刻
按《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的规则:乡镇土地运用税实施按年核算、分期交纳的征收方法,详细交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怎么分期交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法有偿获得土地运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好交给土地时刻的次月起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合同未约好交给时刻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起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按《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的此条规则,结合你单位的状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端申报交税);乡镇土地运用税以交税人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规范为每平方米。
交税人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认:
1、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的单位安排丈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没有安排丈量,但交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运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没有核发土地运用证书的,应由交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交税,待核发土地运用证今后再作调整。
土地运用税怎么核算
土地运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法令第四条规则的税额起伏内,依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认所辖区域的适用税额起伏。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实践状况,将本区域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的税额起伏内,拟定相应的适用税额规范,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履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经济落后区域土地运用税的适用税额规范能够恰当下降,但下降额不得超越本法令第四条规则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区域土地运用税的适用税额规范能够恰当进步,但须报经财政部同意。
以上便是关于土地运用税交纳时刻的内容介绍,期望对我们有必定的协助。在这里主张交交税收之前需求了解清楚每年在什么时分交纳,才干保证准时交纳不会呈现逾期的状况发作。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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