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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刮倒电杆伤人,谁来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9 09:33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由不可抗力形成的危害难以避免。飓风刮倒电杆伤人,谁来补偿听讼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令知识,请我们阅览下面的文章了解。
【案情简介】
近来,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原因天灾致人受伤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法院经查明现实后,以为飓风归于不可抗力,依法判定驳回了原告黄某的诉讼请求。 
2014年7月19日早上,因第九号飓风“威尔逊”突击,刮倒了浦北某供电公司建立的电线杆,砸伤了正走向秧田路上的黄某的左脚。黄某要求浦北某供电公司补偿其经济损失31661.55元,包含医疗费16751.55元,护理费7350元,住院膳食补助费6300元,养分费1260元。 
【法令解读】
法院审理以为,黄某的伤是因为飓风刮倒浦北某供电公司所建立的电线杆形成的,而飓风归于不可抗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侵权职责法》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形成别人危害的,不承当职责”的规则,判定驳回了黄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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