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4 13:24第一条 为标准揭露发行股票稳妥公司(以下简称稳妥公司)的信息发表行为,维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令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稳妥公司为初次揭露发行股票编制招股阐明书时,除应遵从我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国证监会)有关招股阐明书内容与格局准则的一般规则外,还应遵从本规则的要求。
第三条 稳妥公司应发表下述财政材料以及相关核算办法与根据:
(一)前两年未经调整内涵价值倍数;
(二)前两年内涵价值添加状况;
(三)前一年底稳妥公司内涵价值总额、每股内涵价值,以及经调整的发行后每股内涵价值;
(四)前一年底稳妥公司估值总额、经调整的稳妥公司估值总额、经调整估值折让。
第四条 稳妥公司应发表延聘的精算师事务所和经办精算师,以及精算师费用。
第五条 稳妥公司应发表各种职业危险和公司本身危险。对这些危险要素能作出定量剖析的,应进行定量剖析;不能作出定量剖析的,应进行定性描述。
(一)在职业危险方面,应发表的内容包含:
1.利率危险,即商场利率改变的危险;
2.诈骗危险,即投保人、被稳妥人、稳妥署理人不遵从最大诚信准则,违背法定职责,向稳妥公司隐秘重要现实等的危险;
3.方针性危险,即因国家方针、法令、法规改变而发生的危险,如因税收、政府监管等方面方针的改变而发生的危险;
4.其他危险,即上述要素之外的职业危险,如经济环境的改变、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其他金融服务业的竞赛给稳妥业带来的危险等。
(二)在公司本身危险方面,应发表的内容包含:
1.假定危险,即稳妥公司产品定价、计提各项职责预备金、核算内涵价值与估值选用的利率假定等与实践不相契合,导致定价不充沛、预备金计提缺乏等的危险。应剖析厘定稳妥费率时选用的预订利率、预订附加费率等,计提各项职责预备金时选用的点评利率等,以及核算内涵价值、估值时选用的贴现率、出资回报率等的根据是否充沛、合理;
2.财物危险,即稳妥公司财物价值下降或未发生预期盈余才能的危险,特别应剖析财物危险的关键要素;
3.财物与负债匹配危险,即稳妥公司财物与负债在结构上不相匹配,对最低偿付才能构成晦气影响的危险;
4.再稳妥组织危险,即再稳妥组织不适当的危险;
5.人力资源危险,即重要人才缺失的危险;
6.其他危险,即在上述危险要素之外本身存在的危险,如巨灾危险、本钱充足率危险、方针性危险与稳妥产品条款规划危险等。
第六条 稳妥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操控准则,并在招股阐明书正文中专设一部分,对其内部操控准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阐明。
稳妥公司还应托付所延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操控准则及危险办理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点评,提出改善主张,并以内部操控点评陈述的方式作出陈述。内部操控点评陈述随招股阐明书一起呈报我国证监会。
所延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指出以上三性存在严峻缺点的,稳妥公司应予发表,并阐明预备采纳的改善办法。
第七条 稳妥公司征集资金中方案用于增设分支机构的部分,应发表相关方案、所需资金数额、拟设地址等内容。仅用以添加本钱的征集资金,可不用阐明其详细投向。
第八条 稳妥公司应发表公司下述状况:
(一)在职业概览及布景方面,应发表的内容包含:
1.我国稳妥业概览;
2.与稳妥公司有关的各大类稳妥险种的商场状况;
3.稳妥业监管架构。
(二)在稳妥公司本身状况方面,应发表的内容包含:
1.稳妥公司在商场竞赛中的首要优势和下风;
2.各分支机构的散布状况,包含总公司、分公司数量(别离介绍一、二级分公司数量)及散布区域;
3.首要稳妥产品的商场占有状况;
4.本身展业准则、营销人员及网络,以及稳妥署理人准则、稳妥署理人数等;
5.出资理念、较详细的出资战略以及最近三年底、最近一期末(若需求,下同)的出资组合概述;
6.稳妥产品的研讨开发状况,包含研讨开发才能,新稳妥产品研讨开发进展等;
7.最近三年、最近一期(若需求,下同)内因国家利率方针调整,对其偿付才能和运营效果等的影响;
8.稳妥公司与其相关方之间的相关买卖,例如稳妥、再稳妥、财物办理、担保和署理事务等的有关状况,包含:首要买卖方、事务性质、定价方针等。
第九条 稳妥公司应发表最近三年、最近一期原稳妥事务收入、费用与赢利的有关状况(可采纳列表式),包含按险种大类区分的保费收入、分出保费、计提的未到期职责预备金、赔款开销、给付开销、退保金与手续费开销等。
稳妥公司如果是产业稳妥公司,还应阐明本年已到结算损益年度长时刻稳妥事务、分入再稳妥事务长时刻职责预备金的转回数;按未到期时刻长短,阐明未到结算损益年度长时刻稳妥事务、再稳妥事务的保费收入、提存的长时刻职责预备金。
第十条 稳妥公司应简明发表各首要险种稳妥费率的厘定根据与办法,包含预订利率、预订给付率与预订附加费率(人身稳妥),预订赔付率、预订附加费率(产业稳妥)等的确认状况等。
第十一条 稳妥公司应发表最近三年底、最近一期末各首要险种职责预备金的计提办法与根据。提存数与法定提存数存在严重差异的,应发表差异状况及其构成原因。
产业稳妥公司还应发表前一年、最近一期前期未决、当期已决赔款的金额与已相应提取预备金的严重差异,并阐明差异构成原因。
人身稳妥公司还应发表前一年底不同预订利率保单职责预备金的计提状况,包含预备金提存数(若提存数与法定提存数存在差异,应一起发表法定提存数)以及按合理利率核算的预备金调整数(若存在)。外部精算师应核实这一核算进程,并出具定见。外部精算师对此存在严重贰言的,稳妥公司应予发表,并作出相应阐明。
第十二条 稳妥公司应发表前一年底的实践财物、实践负债与实践偿付才能,以及法定最低偿付才能。当实践偿付才能较低时,应发表其原因,已采纳及拟采纳的办法。
稳妥业监管部门最近三年、最近一期对其偿付才能提出过贰言的,稳妥公司应予发表,并作出相应阐明。
第十三条 稳妥公司应发表最近一年底、最近一期末承当稳妥职责列前十位的保单稳妥职责,并发表相应采纳的危险防范办法等。
第十四条 稳妥公司应发表尚处有效期的严重分保事项的有关状况。
第十五条 稳妥公司应按如下格局发表最近一年未经调整的净财物以及内涵价值:
金额
兼并报表净财物额
加:估计发行新股所得金钱额
加或减:对财物所作的市价调整:
对财物一所作的市价调整
对财物二所作的市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