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纠纷及产生的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2 02:29
土地权属包含土地的运用权与土地的所有权,一般因为这两者的不清晰导致的土地权属发生胶葛,土地权属胶葛书归于土地胶葛的一种,土地权属胶葛的情况也是较为杂乱的。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内容吧。
土地权属胶葛及发生的内容
土地权属胶葛指的是因土地的所有权和运用权的归属而引起的胶葛。土地所有人及运用国有土地和团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能够成为权属争议的当事人,触及争议两边的利益,情况杂乱,政策性强。
土地权属胶葛发生的原因
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改、协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不决,地界无显着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则得不行清晰。
(二)公社化时期体系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清晰。
(三)因曩昔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化的土地。
(四)因历年团体搞水利建造、平整土地形成地界改变,土地原有情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根除,无原始记载,现在康复村庄原建制无前史根据可覆按的土地。
(五)因行政区划改变,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致使地界不清的土地。
(六)因移民拓荒,侵吞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七)因其他各种前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纠葛问题。
(八)因土地的征用、承揽等引起的所有权和运用权的改变而发生的权属争议等。
(九)乡镇团体企业建造用地,因为曩昔没有具体规则,需求从头给予核定。
(十)村庄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曩昔没有给过补偿,大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
(十一)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荒坡、荒地等,其时未核算面积,并无规则地界,几经变迁,然后引起地权、地界的争议。
(十二)有的单位征用土地的依据丢失,无据可查,然后引起的土地争议。
(十三)农人运用的宅基地,因地界不清,然后引起的土地争议及乡镇个人因地界不清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
(十四)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的土地属争议
土地权属胶葛及发生的内容
土地权属胶葛指的是因土地的所有权和运用权的归属而引起的胶葛。土地所有人及运用国有土地和团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能够成为权属争议的当事人,触及争议两边的利益,情况杂乱,政策性强。
土地权属胶葛发生的原因
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改、协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不决,地界无显着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则得不行清晰。
(二)公社化时期体系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清晰。
(三)因曩昔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化的土地。
(四)因历年团体搞水利建造、平整土地形成地界改变,土地原有情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根除,无原始记载,现在康复村庄原建制无前史根据可覆按的土地。
(五)因行政区划改变,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致使地界不清的土地。
(六)因移民拓荒,侵吞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七)因其他各种前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纠葛问题。
(八)因土地的征用、承揽等引起的所有权和运用权的改变而发生的权属争议等。
(九)乡镇团体企业建造用地,因为曩昔没有具体规则,需求从头给予核定。
(十)村庄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曩昔没有给过补偿,大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
(十一)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荒坡、荒地等,其时未核算面积,并无规则地界,几经变迁,然后引起地权、地界的争议。
(十二)有的单位征用土地的依据丢失,无据可查,然后引起的土地争议。
(十三)农人运用的宅基地,因地界不清,然后引起的土地争议及乡镇个人因地界不清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
(十四)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的土地属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