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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存在的风险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2 04:42
房子从开发商手里买回来后,再卖出去,就归于二手房。在房价不断升高后,许多人也会对二手房进行生意,经过卖房子来取得收益,改进自己的日子等。那么,二手房生意存在的危险是什么?听讼网小编给你供给一些定见。
危险一:来自房子本身方面的危险。
1、对房子地点片区调查不细心。
对寓居影响比较大的晦气因素比方,小区间隔铁路或立交桥,废物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化工厂、火化场,陵寝墓地。假如不小心购买了这些片区的房子,从风水视点来看也是很晦气的,即便今后卖房也会很难增值的。不管这样的房子多廉价,咱们都要防止购买。
2、房子有严峻的质量问题。
如时代久的单板房(预制板)顶楼的房子已发作漏水问题。
3、房子产权问题。
比方生意的房子为不合法修建或许现已被列入拆迁的规模;房子权属存在争议;房子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赞同。房子现已租借,没有得到承租人抛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房子现已典当,没有得到典当权人书面赞同转让的声明;依法被查封的房子。
危险二:来自中介方面的危险
二手房生意比较复杂,触及的方方面面比较多,二手房中介公司在这方面比较专业,一般我们购买二手房都是经过二手房中介公司,经过正规的诺言好的公司来生意,为生意两边躲避许多危险,也为生意两边节省很多的时刻精力。可是有些不法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骗局,坑害顾客,从而为生意两边带来不必要的费事和丢失。现在我将二手房中介机构常常存在的问题总结以下几个方面。
1、中介公司不让购房者与房主碰头,从中赚取差价。
为牟取最大的利益,某些二手房中介公司在没见到出售方时会要求购买方先以较高的价格下取必定数量的“定金”,然后中介公司再虚拟一个客户约见房东以较低的价格签下定金合同,中介公司以悉数购房款付出给出售方后要求出售方在公证部分做托付授权书,这样中介公司就变相成了二房东,中介公司再把该房产过户给实在的购房方。这样中介公司的差价就赚到了。这部分差价一般远远高于中介费的收益,所以某些小公司会以较低的中介费为钓饵来招引客户,实际上小公司又以赚取差价的方式让购房者买单。
2、中介公司有意隐秘房子地点地段晦气于购房者的规划状况和房子质量问题。
职业道德差的经纪人为了个人的佣钱,有意隐秘房子的问题。找对中介公司找对经纪人也是很重要的。
3、签定不公平合同。
中介公司在担任中介过程中,对本身有利的条款写得比较清晰,对本身晦气的条款写得比较迷糊,而购房者因缺乏经验往往予以认可,一旦发作胶葛,购房者则有苦难言。
4、中介公司操作流程不标准。
如在未查询生意房子的产权是否有典当、查封等约束生意的状况下就让购房者下定金或付出房款。
危险三:来自生意主体两边的危险
1、来自出卖方的危险。
非实在的房子所有权人,如假人假证,假造产权证;出售方已收取定金后,有其他买方出更高价格,出售方有利可图时违约。
2、来自购买方的危险。
购房前未了解自己的借款资历而导致借款批阅不过。买方无购房资历,不符合现在现行的限购方针。
二手房生意遇到危险的时分为了保证个人利益,应该要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供给好的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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