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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10:34
不论夫妻离婚与否,他们关于自己的子女都有育婴的责任,爸爸妈妈和子女之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爸爸妈妈离婚后,其子女不论由父亲育婴仍是母亲育婴,没有直接育婴子女的一方都应当担负子女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一部分或悉数。那么离婚子女的育婴费包含哪些,怎么确认离婚子女的育婴费呢?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一、离婚子女的育婴费包含哪些?
子女的育婴费,首要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的育婴费不单是生活费,还应包含教育费、医疗费等。人民法院在判定子女育婴费时,第一是要根据当地的均匀生活水平和爸爸妈妈两边的实践担负才能判定给付生活费;第二是要根据子女受教育的实践状况判定给付教育费;第三是不论离婚时子女有病与否,也应判定一方给付子女可能发生的医疗费。这样判定能够革除直接育婴子女一方的后顾之虑,并能够削减当事人的诉讼次数以及节约人民法院的审判资源。
二、怎么确认离婚子女的育婴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由一方独自育婴子女的,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一)在详细实践中,在确认子女育婴费的规范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践需求;
2、爸爸妈妈两边的担负才能;
3、当地的实践生活水平。
(二)离婚子女的育婴费的核算方法应依照以下几种详细状况核算:
1、有固定收入的,育婴费数目一般可依照收入的20%-30%。担负两个以上子女育婴的,份额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收入的50%。在这里,收入总额应包含薪酬、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薪酬单的数额确认总额。关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能够请求法院查询,以此来确认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育婴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均匀收入,其份额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路途交通事故补偿项目参照规范》来确认的年均匀人收入、年均匀生活费来作为根据。
3、关于存在特殊状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添加或削减;应以子女的实践生活需求为准线。
(三)夫妻离婚后,不直接育婴子女的一方应担负的子女育婴费,究竟是担负一部分仍是悉数应视下列状况而定:
1、离婚时,爸爸妈妈两边经济收入状况适当,对子女的育婴费应均匀担负。
2、离婚时,不直接育婴子女的一方经济收入好于或大大好于另一方的,应担负子女育婴费的大部;反之,其经济收入少于或大大少于另一方的,则应担负育婴费的小部分。
3、离婚时,一方无劳动才能、无生活来源的,子女尽量由有育婴才能的一方直接育婴,并承当悉数生活费、教育费;若在哺乳期间的子女必须由无生活来源或无劳动才能的母方直接育婴的,则父方应担负子女悉数的育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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