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规定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13:13咱们知道国家税务机关是专门为了征收税款建立的,交纳税款人人有责,税收管理也是有拟定相关规则的,那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规则是什么?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解说一下相关内容,供咱们参阅学习,期望关于咱们有协助。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规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规则的期限申报处理税务挂号、改变或许刊出挂号的;
(二)未依照规则设置、保管帐簿或许保管记账凭据和有关材料的;
(三)未依照规则将财政、管帐制度或许财政、管帐处理方法和管帐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检的;
(四)未依照规则将其悉数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陈述的;
(五)未依照规则设备、运用税控设备,或许损毁或许私行改动税控设备的。
纳税人不处理税务挂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依照规则运用税务挂号证件,或许转借、涂抹、损毁、生意、假造税务挂号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过上文的解说,咱们能够知道假如没有如期交纳税款的话是会进行罚款处理的,别的还有相关的规则假如没有恪守的话也是会受到处分的。以上这些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内容,假如还有疑问或许是进一步的要求,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