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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权复印病历材料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16:20
假如自己生病了,是需求看医生的。在医疗联系中,患者与医疗机构构成医疗服务法律联系,两边当事人需求实行各自的责任,享有各自的权力。那么,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患者享有知情权,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
患者能够复印的病历包含: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查验陈述)、医学影像查看资料、特别查看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患者有权复印或许仿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查验陈述)、医学影像查看资料、特别查看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载单、病理资料、护理记载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则要求复印或许仿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供给复印或许仿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许仿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许仿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许仿制病历资料,能够依照规则收取工本费。详细收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则。
哪些病历资料患者不能够复印
1、病程记载,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载、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况和医治进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载,包含初次病程记载、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载、接班、接班记载、转科记载、阶段小结、抢救记载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定见等,往往是管床的住院医生书写;
2、上级医生查房记载,也记载在病程记载中,包含主治医生、副主任医生及主任医生查房记载,乃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载;
3、会诊记载,往往有专页独自记载,即医治科室约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生进行会诊的记载,记载称号纷歧,有的称为会诊记载,有的称为会诊单,没有专页独自记载的会诊定见即记载在病程记载中;
4、疑问病例评论记载,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生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历的医生掌管、招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效果不确切病例评论的记载,能够记载在病程记载中,也但是专页;
5、逝世病例评论记载,是指在患者逝世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生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的医生掌管,对逝世病例进行评论、剖析的记载,有专页独自记载。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患者享有知情权,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假如发作医疗纠纷的,两边当事人能够洽谈处理,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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