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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如果患者为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如何进行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15:01
医疗纠纷诉讼中,患者为未成年人或许精神病人,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不能独立参与诉讼,而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为其监护人,即其爸爸妈妈,若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许没有监护才能的,由其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兄姐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按次序担任(存在前一次序监护人的,后一次序的不能担任)。若没有以上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居处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也为其监护人,由其爱人、爸爸妈妈、成年子女、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赞同的其他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按次序担任。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也为其监护人,由其爱人、爸爸妈妈、成年子女、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赞同的其他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按次序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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