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的几个基本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09:31
一、定值稳妥合同和不定值稳妥合同(一)定值稳妥合同和不定值稳妥合同的概念定值稳妥合同和不定值稳妥合同是相对而言的。定值稳妥合同和不定值稳妥合同的区分仅适用于产业稳妥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稳妥合同,因为人身稳妥合同中没有什么稳妥价值。所谓定值稳妥合同,是指合同两边当事人在缔结合一起即已确认稳妥标的的价值,并将其载之于合同傍边的稳妥合同。不定值稳妥合同是指两边当事人在缔结合一起不预先确认稳妥标的的稳妥价值,仅载明至稳妥事端发作后,再行估量其价值而确认其丢失的稳妥合同。定值稳妥合同建立后,一旦发作稳妥事端,两边在合同中约好的稳妥价值就应该成为稳妥人付出稳妥补偿金数额的核算根据。假如稳妥事端形成稳妥标的的悉数丢失,则不管稳妥标的实践丢失怎么,稳妥人均应付出合同所约好的稳妥金额的悉数,不用对稳妥标的重新评价;假如稳妥标的仅遭部分丢失,那么只需要确认丢失的份额,该份额与两边确认的稳妥价值的乘积,便是稳妥人应付出的稳妥补偿金额,相同无须对稳妥标的实践价值进行预算。定值稳妥合同与不定值稳妥合同的最大差异便是在缔结合一起前者预先确认稳妥价值,而后者并不确认稳妥价值,仅约好稳妥金额,而将稳妥标的的价值留下稳妥事端发作时再预算。由此决议了在稳妥事端发作后、确认补偿金额时,定值稳妥合同只须确认丢失份额,而不定值稳妥合同,不但要确认丢失份额,并且要确认事端发作时稳妥标的的实践价值,以实践价值作为稳妥补偿金额的核算根据。 (二)定值稳妥合同的长处1. 削减理赔环节。稳妥理赔是稳妥运作中的首要环节,它关系到被稳妥人的切身利益。理赔程序十分繁琐,它包含立案查验、检查单证、审阅职责、核算丢失、付出赔款、损余处理等一系列过程。而定值稳妥合同能够削减理赔手续,因为稳妥价值事前已由两边确认,且载明于合同中,发作稳妥事端时无须再对稳妥标的的价值进行评价,当然就简化了手续。2. 便于补偿金额的确认。补偿金额关系到稳妥两边的切身利益,因而,往往是合同两边争议的焦点。在签拟订值稳妥合同的情况下,补偿金额彻底以事前确认的稳妥价值为核算根据,只须确认丢失的份额而无须考虑稳妥标的实践价值,这样补偿金额的确认便很简略便利。(三)定值稳妥合同的适用范围定值稳妥合同多适用于某些稳妥标的的价值不易确认的产业稳妥合同,如古董、字画、船只等。在货品运送稳妥中,尤其是海上货品运送稳妥中,因为运送货品的价值在不同的时刻、地址或许不同很大,为了防止出险时在核算稳妥标的的价值时发作争议,这些合同的当事人也往往选用定值稳妥的方法。在定值稳妥合同中,稳妥价值由两边自愿确认,假如稳妥人对稳妥标的缺乏经验或专业知识,投保人即或许过高地确认稳妥标的的价值,获取不正当利益。因而,为防止丢失,稳妥人对缔结定值稳妥合同多持谨慎态度,其适用范围遭到必定约束。在美国,有些州的法令制止缔结定值稳妥合同。我国修订后的《稳妥法》第 40 条第 1 款直接规则了定值稳妥合同,但未明确规则其适用范围。鉴于实践中呈现了不少相似胶葛,我国稳妥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 2000 年 2 月公布的《机动车辆稳妥条款》中明确规则:“本稳妥合同为不定值稳妥合同。” 二、稳妥价值与稳妥金额(一)稳妥价值和稳妥金额的概念稳妥价值,又称稳妥价额,是指投保人与稳妥人缔结合一起投保人对稳妥标的所享有的稳妥利益在经济上以钱银核算的价值额,是确认稳妥金额的根底;或在稳妥事端发作形成丢失时稳妥标的实践价值。稳妥价值,简略地说,便是稳妥标的价值。从其本质上来说,稳妥价值是一个变量。从稳妥合同缔结到稳妥事端发作这段时刻内,因为商场供求的改变、科学技术的前进、固定资产的折旧等原因,稳妥标的的价值总是处在改变之中。正因为如此,投保人在投保时、稳妥人在理赔时就要确认稳妥价值。稳妥价值确认的三种方法也反映了稳妥标的价值的改变性:因为稳妥标的的价值在不断发作改变,所以投保时投保人和稳妥人就要约好稳妥价值并载明于合同傍边,以防止日后评价的费事;在缔结合一起没有确认稳妥价值的,则在稳妥事端发作时按其时当地的市价确认稳妥价值,作为核算赔款的根据;法定稳妥价值仅适用于海上稳妥合同,海上稳妥的稳妥标的的价值更具有不确认性,因为时空跨度大,稳妥标的的价值在起运港、中心港和目的港很或许不一致,为防止稳妥事端发作时合同两边当事人对稳妥标的的价值的争议,所以法令直接规则了稳妥价值的确认根据:以稳妥职责开始时稳妥标的的价值作为稳妥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