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购买经济适用房操作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15:58

第一步 收取审阅表
第二步 填表批阅盖章
第三步 处理购房挂号
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宅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则》,清晰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请求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宅面积未到达本市规则的住宅补贴面积规范的未达标户。尔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问询具有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怎么详细处理请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日前市建委、市疆土房管局等五部分联合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宅程序的告诉(试行)》,现依据此告诉内容,对读者的问询予以回答。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宅批阅表应该到哪里收取?
答:请求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宅开发建造单位别离收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宅家庭住宅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宅批阅表》(以下简称批阅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宅审阅表》(以下简称审阅表)。以上表格能够按规范格局复印。
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批阅盖章?
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请求购房人应照实填写核定表,交请求人及其爱人所在单位别离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处理程序如下:
1、爱人两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照实填写批阅表并由请求人及其爱人所在单位别离核准盖章。
2、市政府同意的重点工程建造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安排施行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顿的居民家庭,由请求人照实填写审阅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子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问:有关单位核准批阅需求多少时刻?
答:请求人爱人两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则,在3个工作日内涵核定表、批阅表或审阅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规范。
问:表格批阅盖章后,到哪里处理购房挂号手续?
答:市城市建造归纳开发工作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勾栏1号楼)建立窗口,处理经济适用住宅购买挂号和存案手续。购房请求人须持爱人两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批阅表或审阅表,到工作窗口处理购房挂号手续。
问:购房时需供给哪些证件、材料?
答:请求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阅经过的核定表、批阅表或审阅表,到经济适用住宅开发建造单位购房。
问:购买超越规则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
答:购房家庭购买超越规则面积的经济适用住宅,购房家庭须在处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办理部分暂按经济适用住宅价格的10%补交归纳地价款。上述住宅按经济适用住宅产权办理,其间超越规则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问:对违背本市有关规则的单位和个人怎么处理?
答:经济适用住宅开发建造单位应在预、出售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阅表或批阅表以及房子的户型、面积等材料报市开发办存案。
市有关部分定时安排检查,对不按本告诉履行的经济适用住宅开发建造单位,按有关规则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经济适用住宅开发建造资历。对违背规则的开发建造单位和供给虚伪证明的请求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分按有关规则追究其纪律职责。问:二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什么新规则?
答:以上规则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初次购买经济适用住宅;将已购经济适用住宅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宅的,另行规则。
问:以上规则何时起履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宅均须按本告诉核定购房人资历。本告诉履行中的详细问题,由市开发办担任解说。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