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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财产权行使自由与限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20:27
内容摘要:根据私法自治之准则下,作品工业权人得根据自己之自在志愿与别人缔结作品工业权之让与或授权契约,使作品工业权得自在转让。但是,根据权力社会化与私法自治有不完善处,于维护考虑作品工业权人之利益一起,亦须考虑社会公共利益,以谐和公益与私益。国家关于作品工业权人所享有之作品工业权,应为必定之约束,以契合公共利益。就经济学之理论而言,当资源装备或工业权发作变化,有必要变化所添加之效益大于削减之效益时,始契合功率,是约束作品工业权人之行使权力,有必要为本钱及效益之剖析,不得仅以公益为仅有之考量。有鉴于作品权之维护与否及程度,其与国家社会之经济准则具有亲近联系,故本文以经济剖析之方法,作为评论作品工业权行使自在与约束之基准,借由经济剖析之形式,评论作品权法与经济学之相关性,检视该法则准则是否可到达功率与财富极大化之意图,以评判维护及约束作品工业权准则之存在功用。准此,本文试以商场机能为根底,于尊重契约自在之准则下,借剖析本钱效益之方法,评论契约自在及其约束之必要性,并寻求功率及公正之均衡。当约束所发作之功率高于约束之开销本钱,为到达功效极大化或财富极大化,始有约束作品工业权人行使权力之必要性。
关键词:契约自在/功效极大化/财富极大化/外部性/商场经济/商场机能
一、前语
根据作品权法之立法界说,作品权(copyright)系指因作品(work)完结所生之作品品格权及作品工业权(作品法第三条第三款).其采“发明维护主义”,即作品人(author)于作品完结时,得享有作品权而受作品权法之维护,无须实施挂号或注册之手续[1].因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之实质采二元说,故作品人就其作品别离享有“作品品格权”与“作品工业权”。所谓作品工业权(economicrights),系指作品人于作品完结,得以完结与专有作品之经济价值,并具有排他性之权力[2].作品工业权已然为工业权之一种,其得自在转让,并可依法承继之。根据私法自治准则下(autonomyofprivatelaw),作品工业权人得根据自己之自在志愿与别人缔结作品工业权之让与或授权,此为契约自在(freedomofcontract)或称契约自治。准此,作品工业权人得自在决议是否与何人缔结让与或授权契约,其运用之地域、时刻、内容、运用方法或其他事项,均根据当事人所创制之契约联系而加以标准。但是,作品品格权者(moralrights),系作品人就其作品所享有而以品格之利益,作为维护标的之权力[3].为品格权之一种,其与权力主体之品格有不行别离之联系,具有专特点及不行让渡性,亦不因作品人之逝世或消除而灭失[4].然后,作品品格权专归于作品人自身,其系不得让与或承继之权力。当事人世仅得约好作品品格权不得行使[5],而无法根据契约自在之方法,让与或授权作品品格权与别人。基上所陈,本文就作品权行使之自在与约束,首要针对作品工业权而为论说,至于有关作品品格权之部分,则非评论之范畴。
作品权法为使精力劳作发明之文学、科学、艺术或其他学术遭到维护,而由国家赋予一切权之维护,以保证作品人之作品权益。根据契约自在之准则,作品工业权人于法则之标准下,得自在行使作品工业权,其有让与或授权作品工业权之自在,当事人根据私法自治之准则,有权对让与或授权契约之内容,加以决议、改变、弥补、免除或停止[6].但是,任何思维之发明(creation),莫不直接或直接根据前人思维之启示而为。例如,古典文学作品常选材某些古代民间故事之情节,而加以重写,并非随便而起。因此,为调理作品人之私益与社会之公益,并促进国家文明开展,除赋予作品工业人享有作品工业权外,对其行使规模,应有必定边界与约束,以契合公共利益。本此,作品权法关于作品工业权之行使设有必定约束,是作品工业权人应根据相关约束行使权力,致行使契约自在之规模,应依法约束之。
基上所述,本文第二部分阐明作品工业权之维护及其经济剖析之必要性。第三部分之主题在于作品工业权行使之自在及其约束,拟以法则经济剖析之观念,评论国家赋予作品工业权人自在行使权力之意图?其权力应否约束之?约束权力之行使,果然谐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促进国家文明开展?第四部分继而论说约束作品工业权之本钱与效益,因契约自在之效果,往往未契合契约当事人之意思与买卖意图,其除导致添加买卖本钱外,亦无法到达契约自在所预期之功用,故有必要借由约束或控制之手法,到达公正与功率之意图[7].至于怎么完结公正与功率之功用,则需借由法则经济剖析(economicanalysisoflaworlawandeconomics)之法学研讨方法,以探求作品工业权、社会利益与国家文明间有何相关?自治与约束间之本钱效益,是否到达功效极大化之意图。第五部分研讨要点在于音乐作品之强制授权,盖音乐作品为极重要之作品,维护与否及其维护程度,其与国家文明与经济准则具有亲近联系[8].故以经济剖析之方法,研讨音乐作品强制授权之要件及规模,显得分外重要。以具有科学化、客观化与现代化之经济学理论,诠释强制授权准则是否契合功率,以促进作品权法之标准得到达财富极大化与公正正义之意图[9].最终,作者于文末提出约束作品工业权之行使自在,应有其必要性之拙见,以作为本文之结语。
二、作品工业权之维护及经济剖析
(一)作品工业权之维护
1.作品工业权之性质
所谓作品工业权,系指作品人或依法获得作品上工业权力之人,其关于归于文学、科学、艺术或其他学术规模之发明,享有独占之运用与处置之类似物权之特别权力[10].详言之,作品工业权属无体工业权[11]或准物权[12],其有别于动产或不动产[13].有体工业权系存在于特定之物,而无体工业权归于笼统存在之权力,其效能并不受限于特定之物[14].准此,作品工业权所维护客体为作品(work),而非作品物(liter2arywork)[15].故作品工业权人具有直接分配权,除具有消沉扫除别人干与之权力外,亦有活跃之施行权,其属肯定权之性质,得敌对第三人[16].故作品工业权人一方面直接分配其维护客体而完结权力内容,行使施行权能;另一方面得对任何人建议作品工业权,并制止别人波折其分配,具有排他性情[17].
2.作品工业权之享有
(1)准则———发明维护主义
作品人于作品完结时享有作品权。但本法还有规则者,从其规则(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十条).上述所称作品权,包含作品品格权及作品工业权。因此,作品工业权除本法还有规则外,于作品人作品完结时即享有作品权,无须实施注册、挂号或作品权标明手续,故我国作品权法系采发明维护主义或非形式主义[18].所谓完结作品者,并不以作品悉数彻底为必要,若客观上已具有维护价值,虽仅为完结部分作品,仍受作品权之维护。
就维护作品权之获得本钱而言,发明维护主义者,国家无须树立机关检查作品权要件及处理恳求、挂号事务,作品权人或受让作品权人无须开销恳求与挂号之相关费用,使当事人获得或移转作品工业权之买卖本钱低价[19],不似专利权采挂号主义,国家与当事人均应担负挂号之本钱。再者,作品人自行发明而未抄袭或仿制别人之作品,即具有原创性之要件,纵使该发明之效果恰巧与别人作品相同,亦不丢失原创性。此与专利要件之新颖性不同,如研制所得之技能与别人已宣布于刊物或已揭穿运用之技能相同,则不具有新颖性。因新颖性非作品受维护之要件,因此作品人获得作品权,无须开销搜索既有作品权资料之本钱。然后,比较作品工业权与专利权间因获得或移转之买卖本钱,作品权法显较专利权法具有经济功率。
2破例———聘雇作品
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十条所谓之本法还有规则者,系指同法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之规则。详言之,作品品格权由作品人于作品完结时享有,而作品工业权关于聘雇作品,有特别规则,不用定由作品人于作品完结时获得。详言之:受雇人于职务上完结之作品,以受雇人(employee)为作品人者,其作品工业权归雇用人(employer)享有(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十一条第二项本文).
出资延聘别人完结之作品,以受聘人为作品人者,未约好作品工业权之归属者,其作品工业权归受聘人(commis2sionedperson)享有(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十二条第二项后段).准此,作品工业权归归于雇用人或出资人时,作品品格权与作品工业权别离由不同主体一切。
3.作品工业权之内容
(1)类型及品种
根据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之规则,作品工业权可分为三大类型:有形运用权力:重制权、揭穿展现权、租借权、分布权及输入权[20].
无形传达权力:揭穿口述权、揭穿广播权、揭穿上映权、揭穿表演权及揭穿传输权。
改作及修改权力:改作权及修改权[21].
(2)输入权与平行输入
作品工业权之内容中,其值得注意者,系作品工业权人之“输入权”,该输入权与平行输入系不同之概念,而内国是否允许平行输入,应以本钱效益剖析为断,始有利于内国之经济:
因作品工业权人之输入权,其性质属专属输入权,不管国内有无代理商,输入国外合法重制之作品物,均应得到原作品之作品权人赞同,即纵使具有出售作品物之国内代理权,倘未授权进口作品物,其亦应经作品权人之赞同,始得自国外进口作品物,因该代理商并不享有输入权,除非该国就作品物采世界耗尽准则,代理人得平行输入作品物。
至于平行输入者(parallelimport),系指第三人自制造国或其他国家商场进口合法重制之作品物,至另一个未经作品权人赞同或授权进口之国家,其一般均无国内代理权。而第三人或代理商是否得为平行输入之行为,应视权力耗尽准则之适用规模。权力耗尽准则(doctrineofexhaustion)因适用区域之不同,分为世界耗尽与国内耗尽,兹阐明如后:
所谓世界耗尽准则者,系指根据作品权所重制或经作品权人赞同重制之作品物,不光该等作品物于国境内为贩卖、运用或再贩卖之行为,有权力耗尽准则之适用,而于国外所为之贩卖、运用或再贩卖作品物行为后,在进口至国内,亦非作品权之效能所及,故任何人均允许平行输入。
国内耗尽准则者,系指根据作品权所重制或经作品权人赞同重制之作品物,该等作品物固得于国境内为贩卖、运用或再贩卖之行为。但是,该贩卖、运用或再贩卖之行为发作于国外者,则不得建议权力耗尽准则。因此,国内耗尽准则制止自国外输入作品物,其制止作品真品之平行输入,倘国内有代理商者,第三人不得自国外输入作品物[22].
就增进社会财富之观念以观,作品物世界耗尽准则者,顾客得以较低价之本钱购买作品物而具有顾客剩下,进口商或代理人虽因竞赛联系,所得赢利会较独占为少,然其等必定会在出产本钱以上之价格出售作品物,因赔钱生意无人问津,是买卖效果亦有出产者剩下。因作品物价格较低,根据供需准则之推论,其需求量会添加,因此商场买卖量进步,顾客剩下与出产者剩下之累积总计,致社会财富因此添加。准此,适用世界耗尽准则者之效果,其经济功率应大于国内耗尽制止进口之现象。
(二)作品工业权之经济剖析
根据经济学之理论而言,当作品之需求价格(demandprice)[23]等于作品发明之边沿本钱(marginalcost)时[24],需求与供应构成均衡,此刻作品工业权人所定之作品供应价格等于发明作品之边沿本钱价格,将到达功效极大化。因传统法学研讨契约自在之内容,较侧重标准意图之表现,评论法则应怎么完结公正正义之意图,而认为公正正义无法以金钱衡量,很少考虑经济学所着重之功率。当法则人处理详细法则事情时,常认为公正正义,为法则之最重要方针,较少着重买卖本钱与经济功率等要素,乃至无法承受寇斯结论所建议买卖本钱为零之假定条件,导致以有限之社会资源,敷衍无量之社会纷争,天然无法恰当处理数量巨大之法则事情。因此,法学于寻求公正与正义之一起,倘能运用经济学所着重之本钱效益剖析,自得弥补法学范畴忽视功率之缺少,并供应了解与处理法则争议之一个考虑方向。
以经济学之观念剖析有关作品工业权准则,应审视法定标准之内容,评论怎么使顾客运用作品应担负之本钱与作品工业权人行使权力所获得之效益,到达本钱与效益间之均衡,此不只满意财富极大化之寻求,并得统筹作品工业权人之私益与促进国家文明之公益,使社会之福祉达最大之方针[25].本文厘清作品工业权行使自在与约束之边界,系以作品权法之标准内容为本,运用经济剖析之方法,比较剖析自治及约束间之本钱与效益,作为国家赋予契约自在及其约束是否具有功率之判别基准,期能使法学与经济学彼此结合。简言之,以经济学之理论诠释作品权法之合理性及合理性,然后评论法则拟定及施行,是否已到达预订之立法意图。
三、作品工业权行使之自在及约束
(一)作品工业权行使之自在
1.商场经济之机能
(1)彻底竞赛商场。于彻底竞赛商场(competitivemar2kets)之自在运转下,商场归纳顾客与出产者之决议方案,构成商场价格,人们再根据该价格而有所挑选,然后作成决议方案,使竞赛商场能主动到达最大之经济功率(economicefficiency),此系商场机能(marketmechanism)之力气所构成的[26].商场上之顾客寻求最大功效,而出产者则寻求最大赢利[27],商场机能主动因应而生,使顾客与出产者各分配必定之剩下,顾客与出产者别离根据自利之动机,致出产者剩下(producersurplus)[28]与顾客剩下(consumersurplus)[29]加总所得之“总剩下”最大。因商场系由许多单个之供应者与需求者所组成,每次自愿买卖之效果,买卖两边之剩下加总为添加,除构成互利现象外,亦会增进社会福祉。故顾客与出产者合则两利,其等得再预备下次之买卖,跟着屡次之买卖效果,发作社会资源累积之数量与买卖之次数成正比。
(2)私法自治准则。经济学家假定人系理性与自利的,理性与自利之凭仗自身所具有之资源,在面对环境之条件与约束下,从事理性挑选(rationalchoiceframework)[30],于私法自治准则下,以代表自我决议、自我拘谨与自我担任之方法,根据自在毅力而到达契约自在之意图,挑选对自己最有利之行为,并寻求功率与公正之境地[31].商场经济(marketecon2omy)之机能契合人们自治之观念,其注重自在买卖与契约自在,社会上之各种资源之装备,应由商场决议,并非取决于国家之方案。商场之特征在于私家具有工业权与资源分配决议方案权[32],当事人根据自在毅力决议行为挑选及经济决议方案,并根据自愿进行买卖,会因买卖而发作顾客剩下与出产剩下,两者相加之买卖效果,有益于增进社会福祉[33].自治系以理性及自利之人为根底,其经由自治之准则,以到达契约自在之意图,准则上较有功率。一般来说,在商场中,以自在买卖完结而获利者,为买卖常态。而发作胶葛,导致买卖添加本钱,则为破例[34].然后,国家仅有契约自在有不完善之处,始有约束或介入私法自治范畴之必要,借由控制方法匡正私法自治之弊。
作品工业权之私有化,系商场经济之准则(economicsystem)下之产品,作品权法除维护作品权外,其亦注重自在买卖与契约自在,作品物之需求者与供应者在商场自在买卖,价格于商场中充分发挥其调理供需之效果,不用以价格竞赛而搅扰商场买卖景象,使作品工业权人与需求作品物人各得其所,到达全面均衡之抱负情况,不只契合作品工业权人之利益,亦满意社会之需求,使社会上之各种资源之装备,由商场决议,到达最高之经济功率。理性与自利之人根据自在毅力决议投入文学、科学、艺术或其他学术规模等精力发明之资源分配。作品工业权人与作品物需求人自愿性进行买卖,此等买卖行为之效果,有助于添加社会财富。然后,于自在经济体制下,作品权法维护作品权,并借由商场机制之效果,鼓舞作品工业权人自在或自治地行使权力,促进经济繁荣。
(3)自我实施机制。经由竞赛商场之均衡产值,除可到达最大之经济效益外,为防止添加本钱与纷争,出产者与顾客得经由契约自在之方法,于事前就或许发作之情事与预期效果,到达合意所需之本钱,削减对危险买卖之本钱。买卖当事人亦得拟定强制两边主动实施或惩罚性之条款(penaltydefaultrule),该等条款于法则经济剖析上称之为自我实施(self-enforcing)机制,该内容除有使信息较多一方向信息较少一方,揭穿买卖消息,使契约更有功率外[35],亦得使违约者,因违约或许之获利低于恪守契约所能之获利,具有强制当事人履约之功用,借此防止过后违约所繁殖之买卖本钱,其契合功率准则[36].但是,在经济剖析中有所谓“有功率不履约”之说法,纵使有主动实施或惩罚性之条款,倘当事人认为不实施契约,较实施契约有功率,此刻则无法强制当事人履约,盖此为商场机能所构成的,非事前所能有用猜测。例如,作品工业权人以新台币(下同)20万元之价格,将订约其时对其价值为18万元之专属重制权让与买受人,而买受人亦认为该重制权对其有价值22万元。倘作品工业权人于订约后,对该重制权之运用价值或交流价值增至30万元,纵使当事人约好不履约之违约金为5万元,则该重制权应留于作品工业权人处,始契合经济功率(核算式:作品权人价值300000元-不履约违约金50000元>买受人价值220000元).由于给付不履约之违约金后,所剩下之价值25万元大于22万元,所以作品工业权人不履约或许为有功率之挑选。准此,国家只要在特别景象下,如自在乱用与商场秩序失控时,而有商场失灵(marketfailure)现象发作,国家始根据“自在但约束”准则下,破例由国家介入商场,约束作品工业权之自在行使。
2.有功率装备资源
(1)公共财。工业根据是否有排他性与独享性为区别标准,可分为公共财与私有财两品种型。公共财具有两项特征,即同享性与无排他性。同享性者(nonrival),系指得让多数人共有而不损及其间任何人之功效。无排他性者(nonex2clusive),系指无法制止别人不付价值而坐收渔利。国防系典型之公共财,盖国防所发作之防卫利益属每个国民得同享者。一起,国防之维护亦无排他性,其无法使不付出价值之国民,不同享国防维护之优点。因公共财具有“同享性”及“无排他性”两项特征,其导致乐意付出价值而从事买卖者,必然大减,乃至构成资源之乱用与糟蹋,不具有经济功率。
(2)私有财。相关于公共财者系私有财(privategoods),其具有排他性与独享性之特征。独享性者(rival),系指物品或服务让一个人消费后,即无法再让别人享用。排他性者(exclusive),系谓得防止别人不付出价值而坐收渔利[37].然后,根据功率(efficiency)之考量,在有限之资源下,发作最大之利益,自应赋予作品工业权人施行及排他之权力,使作品工业私有化,经由该等价值以作为促进精力发明之诱因,使作品工业权人于权力期限内,归于“私有财”之规模,具有扫除别人不付出价值欲坐收渔利之“搭便车”现象,使第三人欲施行或运用作品工业权时,有必要付出价值,关于未经作品工业权人赞同或授权,自得对其行使危害补偿恳求权,始得维护作品工业权人。不然作品工业权人之精力或心智发明,倘具有公共财之性质,作品工业权需求人无须与作品工业权人进行买卖,其得无偿施行或运用作品工业权,自无法到达有功率与公正地运用资源[MSOffice1][38].其因无买卖行为存在,故无所谓之价格机能,因此构成商场失灵。
3.功效极大化维护作品权之准则为资本主义之产品,资本主义树立于本位主义之上,建议运用个人寻求私益之心思,来完结社会开展。因此,给与作品工业权人独占商场之经济上诱因,鼓舞社会资源投入精力或心智发明,到达促进国家文明开展之意图。资本主义系树立于自在商场经济之根底上,以商场机能来分配社会资源,并发起彻底竞赛,分配系各取所值(toeachaccordingtohiscontribution),而非各取所需(toeachaccordingtohisneeds),故兼重功率与公正[39].准此,就经济学之观念而论,赋予专利权人自在行使其私有化之权力,促进自愿性买卖,其意图在于到达功效极大化(utilitymaximization)[40],即经由功效剖析之方法,作出理性之挑选,以本钱最小之手法,完结既定之方针。详言之,在寻求功效极大化之方针下,买卖当事人于有限之资源条件下,加以运用、消费或交流,使资源之分配到达最大之功率。就顾客与出产者行为之首要方针而言,前者之最大功效,在于寻求最大之满意。而后者之最大功效,在于获得最大赢利。
作品工业权人得自在行使其权力之方法,兼具简化买卖程序及使买卖程序具有弹性等效果[41].简化买卖程序,有助于削减买卖本钱,因买卖本钱愈小,愈有或许使资源移转与有功率之运用;反之,本钱愈高,愈会阻止买卖之进行[42].故当事人于不违背强行规则及公序良俗之规模,得自在创设各种买卖类型,使买卖具有弹性,满意当事人买卖之需求,到达功效极大化之意图。仅要当事人根据自愿方法移转工业权,此等天然会考虑买卖所发作之本钱与收益,寻求个人工业利益之最大化,倘收益彼此抵充,工业之价值有扩张,当事人是乐意进行买卖的,该买卖效果有助社会总财富之添加。准此,于商场机能之运转下,私益与公益不抵触时,国家并无干与专利权人自在行使权力之必要性,防止影响当事人买卖之志愿或添加买卖本钱。
(二)作品工业权行使之约束
1.权力社会化之理论
(1)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权力社会化之理论,权力应受社会职责及公共利益之约束,根据社会全体利益之观念,决议私家应具有何种权力及其规模,视私家权力为完结法则意图之恰当方法。因此,权力行使自身应包含职责之拘谨,权力应为社会意图而行使,其除考虑作品工业权人之利益外,须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对私权为恰当约束[43].次者,发明新的表达性作品,常与已有之作品之资料有关,或许加以建构,然后赋予独创性之表达。是新之作品系建构于即有之社会文明根底上,并非惹是生非。例如,一个新的小说作品除有作者之表达性奉献外,亦包含以往作者所规划之人物、场景及情节等事项。故作品工业权之效能,除受维护期间及规模之约束外,为促进公共利益之意图,作品工业权之行使亦应受必定约束。
(2)本钱效益之剖析。为到达资源流向最有功率运用之处或使资源为最有功率之装备,其条件有必要树立在自在买卖及当事人缔约位置相等之假定条件。但是,听任作品工业权人恣意行使其权力,虽有契约自在之名,惟作品工业权人运用其排他及独占之位置,一般会构成当事人另一方之缔约位置不相等,是契约自在之准则有批改之必要,致供需力气彼此均衡(equilibrium),到达资源之装备有功率,使当事人各有顾客剩下与出产者剩下,促进社会获得最大之福祉[44].准此,应对作品工业权行使自在与其约束,进行本钱与效益间之剖析,求其均衡处,以统筹当事人与国家全体之利益,契合作品权法立法之本心。因此,吾人研讨作品工业权行使之自在与约束,必定触及法则标准之挑选,而任何挑选均须担负必定本钱,在资源有限之社会,根据功率之考量,有必要抛弃必定事务,以获得较有价值之物,该挑选问题触及机会本钱(opportunitycosts).盖挑选就有取舍,有得必有失,所失者为获得之本钱。
从事法则经济剖析之法学研讨形式,就准则间之本钱效益进行比较剖析,得在商场所主导之社会中,供应一种简练、清晰与一向之思维形式,帮忙法则人评论法则准则之可行性与其优缺点,作为挑选之决议方案根据[45].然后,经由法则经济剖析之方法,评论关于约束或控制造品工业权行使之法则标准,何者标准较能削减买卖本钱?该标准得否到达较大之经济功率?然后到达法则准则与经济学彼此结合之方针。
2.作品工业权约束之内容
(1)时刻之约束。任何之发明均受惠于前人与文明之影响,并非随便而来,故维护作品工业权应有必定维护期间,不然无期间约束,关于公共利益与文明开展,均无实益。准此,作品工业权于权力期间,其为私有财,即得自在行使,倘逾权力期间者,则为公共财,准则上任何人均得自在运用,不需付出价值与原作品工业权人。
(2)事务之约束。作品之发明固有作品人自己之劳心结
果,惟亦受社会文明之影响,是作品之发明具有适当之社会性。准此,关于作品工业权之维护,自应寻求折衷之平衡处。根据社会之全体利益,应将作品工业权视为完结作品权法意图之一种恰当方法:
作品权法应适度之维护作品权,以维护作品人发明之诱因。为统筹公共利益,作品权法亦注重寻求国家社会之最大利益[46],对作品工业权为必定之约束,此约束属作品之公共约束,即允许作品于必定规模与条件下,得供一般人自在运用,不至于构成危害作品工业权之情事,以促进国家社会文明之广泛开展。
该公共约束之景象有四:根据作品运用性质,不适宜为作品权所及;根据公益理由,认为对作品权有约束之必要;根据与其他权力调整之意图,认为对作品权有必要约束之;于无害作品工业人之利益,且归于社会惯行者,亦得关于作品工业权加以约束[47].
(3)强制授权之约束。别人根据有必要运用作品之必定合理理由,得恳求主管机关允许对作品工业权人付出或提存必定运用酬劳后,就其作品加以重制。导致作品工业人是否缔结契约之自在,遭到应有之约束,即所谓强制缔约。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六十九条规则有关音乐作品之强制授权,其性质属强制缔约之景象。盖音乐具有高度之流转性与极高之运用率,实不宜独占。根据经济剖析之观念而论,倘强制授权(compulsorylicense)关于全体经济之利益大于作品工业权人排他运用之利益,根据考虑增进之效益与相对之本钱,自应约束权力之自在行使,以到达功效极大化与削减买卖本钱之意图[48].综上所陈,作品权法别离根据权力存续期间、事务性质与缔约自在等方面,约束作品工业权人行使权力之自在,实为到达谐和作品工业权人具有私益与社会群众享有公益之意图,并寻求促进文明及文明两大方针总和之功效极大值[49].
四、约束作品工业权之本钱及效益
(一)约束之本钱
1.买卖之本钱。闻名之经济学家寇斯(RonaldH.Coase)就经济学之理论,曾提出买卖本钱(transactioncosts)为零之假定,其认为没有买卖本钱之景象下,不管工业权之性质与归属怎么界定,资源运用均可到达最有功率之效果,此为所谓“寇斯定理”(TheCoaseTheorem)[50].但是,实际商场存有外部性之现象,投资者无法获得悉数之收益。实在商场亦存有许多买卖妨碍,导致当事人有必要担负买卖本钱。倘买卖本钱高于收益时,则无买卖发作,因无买卖之实益可言。准此,根据维护作品权之意图与资源之有限性,应下降买卖本钱,使作品工业权有功率之移转:
(1)作品权法应赋予作品工业权人排他及施行权,供应必定之经济诱因,以到达鼓舞精力之发明与促进文明之开展[51].不然将心智或精力发明之内容公有化,构成公共财,将无人有动机维护该等精力发明,必然构成乱用或糟蹋等情事。因此,令运用别人作品者,付出适当价值,自利与理性之人必定做出有利于己之理性挑选,使资源为有功率之装备,其有助到达经济上最大效益及财富极大化之意图,契合经济学之功率界说[52].
(2)根据功率之准则,法则标准准则之挑选,有必要考虑买卖本钱,买卖本钱愈小者,愈有或许使资源移转与有功率;反之,本钱愈高者,则会阻止买卖之进行。因此,就寻求买卖本钱为零之取向,倘作品工业权无任何约束,必然使社会群众于进行作品工业权之移转或转让时,有必要开销适当之查询或征信费用,以保证其进行之买卖未危害别人之作品工业权,如此将开销买卖之“事前本钱”,与经济学所要求之削减买卖本钱与寻求功效极大化,实有相违[53].
作品权法之立法意图,统筹作品权及文明开展,其标准内容自应酌量社会生活需求与公共利益,决议是否对作品工业权进行约束。倘维护作品工业人之本钱大于社会公共利益时,则应约束作品工业权所及之规模,以下降买卖本钱,进步经济上之效益[54].换言之,约束作品工业权之行使,其有必要就自治与约束标准间,作本钱效益之比较,认为挑选之根据,到达社会发作新作品之发明本钱因此削减,使约束所得之效益大于约束所需之本钱,始有约束之必要性。正如物权品种是否有法定之必要,此触及准则之挑选,端视物权法定主义与物权自在创设主义间之买卖本钱比较[55].倘法定主义开销之本钱低于自在主义之买卖本钱,则有约束物权品种之合理性。继而评论法定主义之准则下,选用不动产挂号准则。该挂号准则究由民间运营或政府开办为佳,亦应就买卖本钱加以比较,因两者准则间具有代替性,经由本钱比较后,当取买卖本钱较低者,作为挑选之效果,以符经济功率。
2.准则之本钱
任何约束或控制商场经济之手法,均需付出准则之本钱,并非无价值。国家机关介入商场时,应考虑“行政控制”与“司法控制”之本钱,防止国家过度干与商场机能,导致国家担负过多维护作品权之本钱:
(1)就行政控制(administrativecontrol)而论,其有必要设置行政之机关,并而开销机关之各项本钱[56].倘控制本钱小于未控制之本钱时,则有行政控制之必要性。反之,则无行政控制之必要。例如,作品权采挂号或注册主义之本钱高于发明维护主义,国家则无必要选用挂号或注册主义以维护作品权。
(2)司法控制。审判本钱。司法控制方面(judicialcon2trol),其间触及危害作品工业权之民事审判,其不管是实施侵权行为或效果发作地,均属侵权行为地[57],得由行为地之法院统辖[58].是因同一作品工业权受危害,其民事统辖法院或许广泛全国。而刑事案子之统辖,由违法地或被告之住所地、居所或地点地统辖。违法地应包含行为地与效果地[59],亦面对民事事情统辖相同之问题。准此,防止司法资源沦为私家之东西,法官应以买卖本钱之概念审理作品工业权危害事情,合理与正确约束作品工业权人行使规模,使司法资源之分配及运用,作有功率之控管,防止构成无功率之资源运用,统筹功率与公正,并使正义得以蔓延,到达“有功率之正义”。实施本钱。作品工业权人无约束行使权力,除使从事审判之法官,须承认一切侵作品工业权之规模,添加繁复之审理进程外,继而于作品工业权人获得胜诉判定确认,亦或许面对数量巨大之民现实施[60]或刑事之实施等问题[61].
(二)约束之效益
1.谐和公共财与私有财
因公共财具有同享与无法排他之特征,无法于商场经济准则下,到达最大经济功率而发挥商场之功用,构成商场经济严峻之妨碍[62].因此,国家经由赋予作品发明人独享性与排他性之作品工业权,使其具有私有财之性质,以到达维护与鼓舞发明,并促进国家文明开展之意图。换言之,作品工业权倘无独享性,必然使其成为公共财,将导致从事精力发明之志愿下降。因无他性之效能,使得别人无须付出对价,亦能享用精力发明之效果,构成搭便车(free-rider)之现象,在此种情况下,乐意投入资金与时刻从事精力或心智发明者,必将剧减,此将晦气于公共利益与文明开展。但是,过度地维护作品工业权人,令国家社会担负过多维护作品工业权之本钱,将外部不经济之本钱转嫁于社会群众,因作品工业权人无须担负该等本钱,必然构成资源消耗,导致买卖本钱因此进步[63],无法到达社会有限之资源到达有功率之装备。如此者,将构成作品工业权之维护与广泛文明间,构成巨大之落差现象,其明显与作品权法兼重鼓舞精力发明及促进文明开展之意图有违。准此,根据公共财与私有财之均衡,私权与社会职责、公共利益之谐和,作品权法欲到达广泛文明之意图,其不该过度维护精力发明者,构成未来之发明者之本钱大增而晦气于文明之开展。
2.外部效果内部化
所谓外部性(externalities)系指人们之经济行为有一部分之利益无法归自己享用,或有部分本钱不用自行担负者[64].从事经济活动之当事人,有部分之利益由买卖当事人以外之第三人享用,该利益称为“外部经济”(externaleconomies)或“外部效益”(externalbenefits).反之,当从事经济活动之当事人将部分本钱转嫁于买卖当事人以外之第三人,该本钱则称为“外部不经济”(externaldiseconomies)或“外部本钱”(externalcosts)[65].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合称外部性或外部效果。举例言之,环境污染及环境损坏为外部不经济之典型案例,因从事该等行为人关于社会所构成之损伤,在自在经济体系下,非由污染者与环境损坏者负彻底之职责。故工厂排放废水或废气,构成污染或损坏环境,污染者不用付出本钱,将污染之本钱由社会世人承当,发作有不公正或无功率之现象。
吾人评论外部性之首要意图,系根据彻底竞赛商场下,因存有外部效果(externaleffects),将导致商场经济无法到达资源装备之最大功率,故仅有借由公权力之介入或控制,将外部效果内部化,使外部效果由行为人自行承当或享用,到达财富极大化(wealthmaximization)或功效极大化之意图。吾人自法则经济剖析之观念,挑选维护作品工业权之合理性,有必要维护作品权之利益大于维护所需之本钱,如此始契合功率准则。有鉴于作品工业权法之维护,有必要经由立法、行政及司法等国家机关之运作。因此,维护作品工业权之本钱,绝大部分系由国家担负之,而利益则由作品工业权人享有,导致维护作品权之社会本钱(socialcost)远逾作品权人所担负之私家本钱(privatecost),发作外部本钱由社会承当,故国家应将外部效果内部化,使外部效果由作品工业权人自行承当,而约束作品工业权人行使权力,实为外部效果内部化之方法,以均衡作品工业权之私益与国家社会之公益。
3.寻求功率与公正
人们之经济行为之方针,一般在于寻求功率与公正。所谓功率者(efficiency),系指怎么以最少之资源到达相同之效果;或以相同之资源到达最大之功效;或许使资源流向运用功效最大之处。至于公正者(equity),系以应得(deserve)为准则而分配,于尽量不减损作业诱因之条件下,适度满意人们之需求[66].简言之,功率将饼做到最大,而公正则是每人分食多少,契合各取所值(toeachaccordingtohiscontribution)之问题[67].准此,根据公正与功率之挑选,倘作品工业权人行使权力之效果,有糟蹋资源或不公正之情事,法则有约束之权力行使必要。至于国家社会全体利益,并不以短期或直接之利益为限,其亦须考虑长时刻及直接之利益在内[68].
在商场经济准则下,赋予作品工业权人肯定之排他性与独享性,使社会群众承当外部不经济,导致社会本钱大于私家本钱,将作品工业权人本应担负之部分本钱,转嫁于买卖联系以外之社会群众承当,构成彻底竞赛商场之机能遭到约束,乃至发作商场机能失灵,其带来社会是肯定之丢失。然后,就公正与功率之观念,应以公权力加以干与,约束作品工业权人自在行使权力,使作品工业权人自行承当外部效果,以消除外部效果存在,商场经济主动到达社会之最大功率[69].换言之,倘作品工业权人无约束行使权力,关于国家社会全体之利益构成负面影响,发作社会群众承当外部本钱,其系不公正与无功率。盖投入(input)之私家及社会本钱组合,低于出产出(output)之私家及社会之总效益。
4.防止商场失灵
当一个产品商场仅有一个出产者,该出产者代表整个工业,而构成独占现象,该出产者有决议价格之才能,其为价格决议者(pricemaker),导致独占定价所引起之财富,自顾客向出产者搬运,系顾客剩下向出产者剩下之改变,对顾客是晦气地[70].反之,于彻底竞赛商场之景象,从事竞赛之出产者关于商场价格均无影响力,此等均属价格承受者(pricetaker),顾客具有公正缔约之位置[71].因此,独占构成经济功率(economic)受损,导致社会有肯定之丢失(deadweightloss).因商场由竞赛商场而变成独占现象,其商场价格与买卖本钱均会进步,产值随之削减,如此将构成买卖数量削减,社会福祉亦因此削减。为处理独占所构成之经济功率丢失,导致商场失灵(marketfailure),国家自有干与或介入之必要性,约束缔约自在与进行价格控制,谐和公益与私益,发挥资源之经济效能,到达商场机能应有之功用[72].
当作品工业权人独占商场时,倘其出产之特定作品物,并无代替物,缺少竞赛商场存在,将会作成商场失灵现象,为消除独占之经济功率丢失,国家有理由对独占者作某种程度之干与[73],使得维护作品权人利益之一起,亦为私家之运用预留必定之合理空间,让社会群众有机会得合法触摸运用别人之作品。有鉴于我国作品权法关于发作危害作品权之情事,固赋予作品权人行使民事恳求与追诉惩罚制裁等途径,以兹救助。唯以惩罚处理作品权危害事情,简直已经成为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危害处理之基本形式,此“以刑逼民”之运作方法,导致作品权人与运用人世,因惩罚之联系而构成敌对情况,使当事人无法理性地决议作品之运用酬劳费用。作品权人或其集体凭仗惩罚之效果,作为其等行使权力之后台,所以关于运用酬劳费用之决议,常较为强势。反之,运用作品人因迫于惩罚之威吓而常居于弱势位置,导致有必要付出较多之买卖本钱。因惩罚之介入,使本来根据商场经济准则与彻底竞赛商场,得以处理之供需问题,遭到干与,构成供需失衡之现象,无法树立完善之作品运用准则。然后,应防止惩罚之介入,使作品权人与运用人得根据相等位置,协议决议合理之运用费率,以削减当事人因敌对与胶葛而消耗之资源,促进使作品权准则之有功率之运作,并统筹保证作品权人之私益与国家社会之公益[74].
(三)边沿效益及边沿本钱
就有限之资源有用运用而言,赋予作品工业权人无约束之自在行使权力,除导致乱用资源之情事发作外,亦无法到达有功率之资源装备,其必然付出更高之社会本钱,将外部不经济之部分本钱归诸社会担负,构成不公正之现象,不契合公民之法则情感。再者,作品虽为作品人所精力之发明,唯作品人于发明进程中,常罗致前人之效果,在某程度而言,亦属社会协力之效果,其利益应在合理之规模内,由社会成员共享[75].准此,维护及约束作品权工业权,自应考虑所付出之约束价值,以衡量自治与约束之效益。
以经济学之观念而言,维护作品工业权之程度,应该为维护之“边沿效益线”与“边沿本钱线”之相交点,此刻契合经济功率。即以社会最低之本钱,出产最佳之产品组合,各产品之边沿效益等于边沿本钱。所谓边沿效益(marginalbenefit,MB),系指物品之需求价格,而一产品之需求线即为边沿效益线。边沿本钱(marginalcost,MC),系指每增产一个单元产品时,总本钱之添加额。一物品之边沿本钱所制造而成之线图即为边沿本钱线[76].因此,倘约束作品工业权所获得之效益大于其独占所得之效益,约束作品工业权人独占行使权力,使商场有竞赛情况,使厂商之定价挨近边沿本钱,以到达财富极大化或功效极大化之意图,促进资源之有功率装备。
五、音乐作品之强制授权
(一)约束音乐作品工业权之理论
1.法定授权及相等运用授权
约束作品工业权自在行使之必要性,于音乐作品部分,显得分外重要。因音乐具有极强之流转性与极高之运用性,倘有独占现象,将影响社会群众之运用[77].外国作品权立法例有采纳“法定授权制”,合法之音乐作品被录制于录音作品而发行时,其他录音作品之制造人虽未获得作品工业权人之赞同获授权,其仅付出必定之运用酬劳,即得就该音乐作品加以录音。其立法意图在于防止特定之录音作品制造人独占音乐作品之录音权,导致该作品制造人有主导价格之决议力,成其为价格决议者,违背商场决议价格之机能,关于顾客是不公正者。至于未选用法定授权制之国家,有规则音乐作品之录音权由录音权之中介机关会集处理,如付出所定之运用酬劳,于一切录音作品之制造人,均为“相等运用授权”[78].
2.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
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关于第三人运用音乐作品之条件,与前揭之法定授权准则有所不同,不只须契合法定要件外,并应经主管机关赞同。至于音乐作品集体对一切录音作品之制造人,亦未为相等运用之授权[79].如此者,作品人之音乐作品亦专归于某录音作品之制造人,导致特定录音作品之作品人长时刻独占特定音乐作品之录音权,此种现象关于音乐之流转与开展,有晦气之影响,并损坏供需均衡,使顾客成为价格之承受者,无议价之才能。再者,一个新的音乐作品或许自前期作品中,借用其节奏或和弦而加以改换,构思或资料多少与既有之音乐作品有关。例如,经典音乐作品除常有树立于民间曲调之根底外,亦常引证前期之古典作品[80].故由新之音乐作品人独占该音乐商场,显非公正。
(二)音乐作品运用之强制授权
为处理音乐作品人独占特定之音乐商场,导致商场机能遭到损坏,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乃针对音乐作品之录音权长时刻独占之情事,拟定法则加以约束,由国家公权力介入契约自在之行使,约束音乐作品工业权人自在缔约之机会与决议契约内容之自在,使欲运用别人作品之人,仅要契合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规则之条件,经主管机关答应。兹阐明其要件如后:
1.答应强制授权
根据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则,录有音乐作品之出售用录音作品发行满六个月[81],欲运用该音乐作品录制其他出售用录音作品者,经恳求作品权专责机关答应强制授权,并给付运用酬劳后,得运用该音乐作品,另行录制。第二项规则,前项音乐作品强制授权答应、运用酬劳之核算方法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方法,由主管机关定之。运用音乐人契合“作品权专责机关答应强制授权”[82]及“给付运用酬劳”等要件,自得运用音乐[83].
2.作品出售区域约束
为维护作品工业权人,亦约束运用之规模,即运用音乐作品录制发明录音作品者,该新发明之录音作品,除仅供出售之用外,运用音乐作品者,不得将其录音作品之重制物出售至中华民国统辖区域外(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七十条)[84].以求私益与公益之衡平。例如,第三人恳求强制授权答应后,将该经强制授权而制造之录音作品内容结合恳求人所制造之印象,然后成为视听作品,该行为已逾运用之规模,即该录制者非出售用之录音作品,其违背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则[85].
(三)强制授权之本钱及效益
1.私家本钱及效益
以买卖本钱之观念,就音乐工业权人自在行使权力进行剖析,可知录音作品之作品人长时刻独占特定音乐作品之录音权,别人如未经其授权或赞同,运用该特定音乐作品,必然发作危害作品财权产之情事,该音乐作品工业人欲向侵权行为人恳求危害补偿,其应举证证明侵权行为与危害之发作,暨两者间之适当因果联系,导致权力人有必要花费适当之劳力、时刻与费用,倘无法举证以实其说,则根据“举证之地点,败诉之地点”之法谚,作品工业权人将求偿无门。但是,纵使音乐作品工业权人已把握适当事证,唯该侵权行为人回绝补偿之场合,则有必要以诉讼程序建议权力,其无可防止地,有必要开销适当本钱。例如,诉讼费用、判定费用及搜证费用等。最终,音乐作品工业权人获得诉讼胜诉确认后,其面对实施程序,亦应开销实施之相关费用,音乐作品工业权人为此所开销之费用,均属买卖本钱之项目,其对工业权之买卖而言,徒生甚多之买卖本钱,为无功率之工业权移转。乃至,侵权行为人无工业得实施之场合,音乐作品工业权人虽获得法则之正义,然亦无法获得金钱之补偿满意,实质上均未契合公正与功率之意图。然后,有条件之约束音乐作品工业权人行使权力,采答应强制授权准则,除得减免其担负上揭买卖本钱外,亦可获得运用音乐之酬劳效益,到达财富极大化之意图。
2.国家本钱及效益
维护作品工业人之一起,除作品工业权人须担负其建议权力之本钱外,国家亦应担负相关之行政与司法之本钱,该等本钱由国家担负,诚属添加社会之担负。就行政本钱而言,国家须设置专责专利机关处理作品之事务。至于司法本钱首要在于法院审判之本钱,因法院根据独立审判与寻求正义之思维,其作成判定之根底,不会考量案子之收益与本钱,导致有无功率之情事。然后,发作危害音乐作品时,不只作品工业人应考虑怎么有功率地建议权力,使其担负之本钱下降;同理,社会亦有必要面对怎么有功率与公正地处理该问题,使担负本钱降至最低。
因此,为处理危害音乐作品权所构成之危害补偿恳求,导致如此消耗社会与个人本钱,明显不契合功率与公正准则[86].故国家必需于自治与约束间作出挑选,寻求削减本钱开销及添加效益之方针。而拟定音乐作品强制授权之标准,则为国家作出挑选之表征,因该约束标准削减个人与社会本钱之消耗,有用下降危害发作所带来之本钱,并防止社会群众分管该本钱。况私家可获得合理之运用酬劳,不至于投入之资源无所回馈,国家亦可将有限之资源投入具有用益之公共事务[87].是政府介入之效果,经恳求作品权专责机关答应强制授权,并给付运用酬劳后,别人得运用该音乐作品,使契约当事人世得有用从事买卖本钱之控管,到达有功率之工业权分配。其效果系约束之本钱小于自治所消耗之本钱,约束之效益大于自治之效益,故该约束音乐作品权人之标准,实有到达功率与公正之机制。
六、结语
国家赋予作品工业权人独享性与排他性之权力,使其具有私有财之性质,以到达维护与鼓舞发明,并促进国家文明开展,此为维护作品工业权准则存在之意图。因权力人为自己事务之最佳判别者与照料者,权力人自主决议而就其行为担任,有助于社会进步及经济开展[88].因此,作品工业权人于彻底之竞赛商场,其行使自在缔约之权力,得到达功效极大化之意图,其契合国家社会之全体利益。但是,契约自在之效果,有时构成独占或不公正现象,导致顾客居于不公正缔约之位置,乃至发作商场失灵,导致经济功率受损,构成社会有肯定之丢失。根据权力社会化之理论,权力有必要随社会之变迁而赋予新的内容,使法与时俱进,故契约自在之准则有批改之必要。故国家根据公益之合理理由,为保证私法准则得以发挥其功用,自应约束契约自在之行使,扫除契约自在之乱用。国家固得于必要时干与或介入商场,约束缔约自在与进行价格控制,对作品工业权行使有所约束,以谐和公益与私益。但是,任何之控制或约束均有必要付出本钱,是政府介入商场,有必要考虑本钱效益,不宜无条件介入。
国家约束作品工业权之自在行使及约束契约自在,必需考虑约束所生之本钱与效益,衡量约束所发作之效益高于约束所担负之本钱,始有约束之必要性。不然国家恣意介入商场,不光无法处理商场失灵之现象,乃至构成供需失调,使经济功率遭受更大之丢失。在多元价值之社会,国家与商场间之联系,已是既联合与竞赛之联系[89],并非单一联系存在。故于资源有限之条件下,怎么有功率之分配工业权,以到达财富极大化或功效极大化之方针,为法则经济剖析之重要课题。因此,法则人应结合法学与经济学之理论,运用经济剖析之方法,评论国家应于何种条件下介入私法自治之范畴,始能借由约束之手法到达有功率之正义,以弥补契约自在之不完善之处,于本钱效益之剖析根底上,合理约束作品工业权人之权力,寻求社会之最大福祉。
注释:[1]赵晋枚,蔡坤财,周慧芳,谢铭洋,张凯娜。智慧工业权入门[M].台北:元照出书有限公司,2004.156-157.作品契合获得作品权之要件:一、作品已完结,二、具有原创性,三、具有独特性,四、人类精力之发明,五、有必要具有必定之表现形式。
[2]刘瀚宇。智慧工业权法[M].中华电视股份有限公司,2005.33.
[3]萧雄淋。作品权法论[M].台北:五南图书出书股份有限公司,2004.135.
[4]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十八条本文规则,作品人逝世或消除者,关于其作品品格权之维护,视同生计或存续,任何人不得危害。此与天然人之一般品格权有所不同,盖天然人之一般品格权系始于出世而总算逝世。
[5]“內政部”1992年10月2日台(81)內著字第8118200号函。作品品格权之內容有三:揭穿宣布权、名字表明权及同一性坚持权(或称制止美化权).
[6]黃立。契约自在的约束[J].月旦法学杂志,2005,(125):7.
[7]谢哲胜。契约自治与控制[M].月旦法学杂志,2005,(125):23.
[8]陈文吟。我国专利准则之研讨[M].台北:五南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1.225.
[9]谢哲胜。工业法专题研讨(一)。法则之经济剖析浅介[M].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95.17.
[10]萧雄淋。新作品权法逐条释义(二)[M].台北:五南图书出书股份有限公司,2001.
[11]赖文智。智慧工业权与民法之互动———以专利授权契约为主。国立台湾大学法则研讨所硕士论文,2000.10.
[12]林洲富。民法实例解析[M].台北:五南图书出书股份有限公司出书,2005.15-16.
[13]无体工业权与一般有体物之一切权有下列不同处:一、无体工业权均有必定之存续期间。二、无体工业权系为各国独自颁发单个权力。三、无体工业权于外形上不占有必定空间。四、无体工业权不具形体上之存在性,故无法为现实上之占有。
[14]王泽鉴。民法实例研习丛书二———民法总则[M].自版,1980.40-42.
[15]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10-1条规则,依本法获得之作品权,其维护仅及于该作品之表达(expression),而不及于其所表达之思维、程序、制程、体系、操作方法、概念、原理、发现。美国作品权法第102条b项亦规则,作品权之维护不及概念(idea).
[16]王泽鉴。民法物权,第一册公例———一切权[M].自版,1992.30-34;谢在全著。民法物权论(上冊)[M].自版,1999.17-21.
[17]郭振恭。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03.21.
[18]“最高法院”1992年度台上字第1664号刑事判定。
[19]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则,就制版权系采挂号维护主义,不同其他作品权之维护。
[20]“法务部”1993年6月14日法(82)律字第11828号函。
[21]所谓修改者,系指就原著加以收拾、增刪、组合或编列而发作新作品之谓。
[22]萧雄淋。作品权法论[M].台北:五南图书出书股份有限公司,2004.135.
[23]张清溪,许嘉栋,刘鹰钏,吴聪敏。经济学理论与实务(上册)[M].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0.73.所谓需求价格者,系指顾客对应需求量所谓付出之最高价格。
[24]所谓边沿本钱(MC),系指每增产一个单元产品时,总本钱之添加额。
[25]张永健,郭跃民,谢晓岚,李骏逸。音乐作品维护边界之法则与经济剖析(上)。兼论以惩罚作为维护手法的合理性[J].台湾本乡法学杂志,2003,(47):190.
[26]张清溪,许嘉栋,刘鹰钏,吴聪敏。经济学理论与实务(上册)[M].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0.商场机能或称价格机能(pricemechanism),因商场着重之要点,在于价格之决议。商场机能之商场,系指彻底竞赛商场。其特征有二:一是单个厂商 有影响价格之才能。二是,厂商得自在进出(freeentryandexit)商场。
[27]张永健,郭跃民,谢晓岚,李骏逸。音乐作品维护边界之法则与经济剖析(上)。兼论以惩罚作为维护手法的合理性[J].台湾本乡法学杂志,2003,(47):190.
[28]出产者供应产品至商场,其会有“出产者剩下”,即出产者要求之最低价格(供应价格)低于商场之差额。例如,出产者出卖产品之价格仅索价100元,倘出卖200元,该出产者因此获得出产者剩下100元。
[29]顾客乐意至商场购买产品,系由于其可获得“顾客剩下”,即顾客之需求价格跨越商场之差额。例如,顾客欲出200元购买产品,而其仅付出100元之价值获得该产品,该顾客获得100元之顾客剩下。
[30]根据经济学之原理,将经济学界说为研讨挑选之科学(ascienceofchoice).
[31]熊秉元。经济剖析的深层含义———三探经济学的行为理论[J].法则月刊,54卷2期,2003.81.
[32]商场经济为经济准则之一种,或称自在经济(freeeconomy)、自在商场经济(freemarketeconomy).经济准则系处理经济问题之人际互动之行为标准。
[33]谢哲胜。工业法专题研讨(四)———我国民法典立法[M].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4.193.
[34]熊秉元。经济剖析的深层含义———三探经济学的行为理论[J].法则月刊,54卷,2003,(2):192.
[35]张永健。自始客观不能的经济剖析[J].月旦法学杂志,869期,2002.158.
[36]EirikG.Furubotn&RudolfRichter,InstitutionsandEconomicTheory156(2003)。
[37]张清溪,许嘉栋,刘鹰钏,吴聪敏。经济学理论与实务[M].台北: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0.375-376.
[38]人类经济行为之方针,一般会寻求功率与公正(equity).倘以出产食物为比方,“功率”系指怎么产出最大量之食物。而食物要怎么分配于个人,则属“公正”之问题。
[39]郑中人。浅论专利准则之经济剖析[J].律师杂志,208期,2003.26.
[40]所谓寻求功效极大化,系指有限之资源条件下,加以运用或消费,使功效到达最大之意图。就顾客行为之首要方针而言,寻求最大之满意,亦为最大之功效。
[41]陈自强。契约之建立与收效[M].学林文明事业有限公司,2002.156.
[42]谢哲胜。工业法专题研讨(三)[M].法则经济学根底理论研讨。台北:元照出书有限公司,2002.52.
[43]谢铭洋。智慧工业权法之根底理论[M].国立台湾大学法学丛书,1997.200.
[44]谢哲胜。工业法专题研讨(四)———我国民法典立法[M].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4.193.
[45]熊秉元。经济剖析的深层含义———三探经济学的行为理论[J].法则月刊,54卷,2003,(2):198.
[46]谢哲胜。工业法专题研讨(四)———我国民法典立法[M].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4.193.
[47]萧雄淋。新作品权法逐条释义(二)[M].台北:五南图书出书股份有限公司,2001.
[48]“內政部”1998年12月2日(87)台內著会发字第8705870号函。须系运用音乐作品录制发明录音作品,而该新发明之录音作品则系供出售之用,始有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六十九条之适用,该强制授权规模并不包含揭穿广播或揭穿表演该音乐作品。
[49]张永健,郭跃民,谢晓岚,李骏逸。音乐作品维护边界之法则与经济剖析(上)。兼论以惩罚作为维护手法的合理性[J].台湾本乡法学杂志,2003,(47):190.
[50]RonaldH.Coase,TheProblemofSocialCost,3J.L.&Econ.1(1960)。
[51]MarkA.Lemley,TheEconomicsofimprovementinIntellectualPropertyLaw,75Tex.L.Rev.989,1003(1997)。HiltonDavisChem.Co.v.Warner-JenkinsonCo.,62F.3d1512,1521(Fed.Cir.1995)。
[52]RichardPonsner,EconomicAnalysisofLaw13(4thed.,1992)。
[53]谢哲胜。工业法专题研讨(四)———我国民法典立法[M].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4.193.
[54]参照林洲富。民法实例解析[M].台北:五南图书出书股份有限公司出书,2005.12.参照郭振恭。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03……16.
[55]民法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则,物权,除本法或其他法则有规则外,不得创设。商场参与人不得创设新物权,国家仅能经由立法创设新物权。
[56]谢哲胜。工业法专题研讨(四)———我国民法典立法[M].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4.193.
[57]“最高法院”1956年台抗字第369号判例,“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上冊),884.
[58]民事审判之法院有以原就被准则之适用。根据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第一条第一项规则,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职权者,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统辖。诉之原因现实发作于被告居所地者,亦得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统辖。
[59]“最高法院”1972年台上字第5894号判例。
[60]作品权之实施事情包含:不作为恳求权、危害补偿恳求权、慰抚金恳求权、不当得利返还恳求权、回复原状恳求权及判定书登报恳求权等民现实施程序。
[61]刑事案子实施规模:私行重制别人作品罪、移转一切权分布罪、危害其他作品工业权罪、输出强制授权重制物罪、拟制危害作品权罪、跨越翻译权过渡条款罪、电脑程式重制物未毁掉罪、短缺注明出处罪、移除或改变权力处理电子资讯罪等刑现实施程序。
[62]张清溪,许嘉栋,刘鹰钏,吴聪敏。经济学理论与实务[M].台北: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0.354-376.
[63]RichardCraswell,Efficiency,Renegotiation,andtheTheoryofEfficientBreach,61S.Ca.L.Rev.629,637(1988).RobertCooter&ThomasUl2en,LawandEconomics289(1988).买卖本钱可分事前本钱与过后本钱,包含契约拟订、契约实施、违约处理、消息本钱及和谐本钱等。其间违约所构成之危害补偿,即属过后本钱。
[64]张清溪,许嘉栋,刘鹰钏,吴聪敏。经济学理论与实务[M].台北: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0.375-376.
[65]RobertS.Pindyck,DanielL.Rubinfeld,Micro2ecomics,641-642(6thed.,2005)。
[66]谢哲胜。全民健康保险法控制医疗费用规则之经济剖析,工业法专题研讨(二)[M].台北:元照出书公司,1999.284.
[67]张清溪,许嘉栋,刘鹰钏,吴聪敏。经济学理论与实务[M].台北: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0.375-376.
[68]谢哲胜。法则的经济剖析浅介。工业法专题研讨(一)[M].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95.13-14.
[69]张清溪,许嘉栋,刘鹰钏,吴聪敏。经济学理论与实务[M].台北: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0.354-376.
[70]参照TheEconomicStructureofIntellectualPropertyLaw,WilliamM.Landes&RichardA.Posner(2003)。278.
[71]张清溪,许嘉栋,刘鹰钏,吴聪敏。经济学理论与实务[M].台北: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0.375-376.
[72]在商场中,价格会影响买方与卖方之行为,人们之行为会受诱因影响或左右,当价格较低时,关于买方较有诱因;反之,价格较高时,对卖方较有诱因。可知诱因与行为间,具有亲近之联系。
[73]张清溪,许嘉栋,刘鹰钏,吴聪敏。经济学理论与实务[M].台北: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0.375-376.
[74]谢铭洋。成大MP3事情相关作品权法问题评论[J].月旦法学杂志,73期,2001.85-86.
[75]参照张永健,郭跃民,谢晓岚,李骏逸。音乐作品维护边界之法则与经济剖析(上)。兼论以惩罚作为维护手法的合理性[J].台湾本乡法学杂志,2003,(47):197.
[76]张清溪,许嘉栋,刘鹰钏,吴聪敏。经济学理论与实务[M].台北:翰芦图书出书有限公司,2000.375-376.
[77]独占商场之效果,厂商为了收回之前投入之固定本钱(fixedcost),其所定价均较边沿本钱为高,等于均匀本钱(averagecost).顾客有必要开销较高之价值获得产品。
[78]萧雄淋。新作品权法逐条释义(二)[M].台北:五南图书出书股份有限公司,2001.
[79]参照我国台湾地区作品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则之作品权中介集体。
[80]萧雄淋。新作品权法逐条释义(二)[M].台北:五南图书出书股份有限公司,2001.
[81]“內政部”1998年3月13日台(87)內著会发字第8704024号函。其发行区域并不限于台湾区域內。
[82]TheEconomicStructureofIntellectualPropertyLaw,WilliamM.Landes&RichardA.Posner(2003)金水兵译,知识产权法之经济结构[J].北京:北京大学出书社,2005.85-86.
[83]2002年2月20日发布批改“音乐作品强制授权恳求答应及运用酬劳方法”。根据该方法第十二条规则,恳求人应给付之运用酬劳,其核算公式如下:运用酬劳=预订发行之录音作品批发价格×5.4%×预订发行之录音作品数量/预订发行之录音作品所运用之音乐作品数量。
[84]作品权法第二条规则,本法主管机关为经济部。作品权事务,由经济部指定专责机关处理。
[85]“内政部”1998年4月15日台(87)内著会发字第8704438号函。
[86]“内政部”1998年3月11日台(87)内著会发字第8704117号函。
[87]即防止司法与行政本钱之无功率开销,使社会有功率地运用有限之资源。
[88]张英磊。由经济剖析之观念谈危害添补准则与行政控制之联系[J].月旦法学杂志,2000,(75):129.
[89]王泽鉴。民法概要[M].自版,2003.4-5.
《河南省政法处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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