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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执行不回来钱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03:28
实际中,咱们常常看到民间发作债款纠纷的状况。法院会依据民事诉讼程序作出判定,一般三个月就能出成果。假如经过屡次敦促债款人不还钱时,债款人能够将其告上法庭,由法院介入处理。那么民事诉讼法院判定后没钱怎么办?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来给我们谈一谈这方面的常识。
一、法院判定实行不回来钱怎么办
打赢了官司对方却说没钱补偿。当事人应该请求法院强制实行,对债款人的产业进行冻住,经过拍卖和变卖的方法清偿债款人的债款,还能够建议撤销权请求,依法维护本身的债款。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定书收效后,假如债款人没钱补偿或不实行的,能够请求法院强制实行,法院能够依法实行被实行人一切的产业,并可采纳将祉实行人参加失期被实行人名单、约束高消费等实行办法。
假如被实行人确实无实行才能的,也能够由法院暂时中止实行,待有实行才能后或随时康复实行。
二、法院强制实行包含哪些手法
法院强制实行是法院依据法令判定成果对被告人采纳的强制行为。被请求实行人未按实行告诉实行责任,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请求实行人应当实行责任部分的产业。
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办法,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请求实行人的有关产业贴上封条,就地封存,禁绝任何人搬运和处理的实行办法。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揭露的方法、竞赛的方法,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请求实行人的产业。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请求实行人的产业,以所得价款清偿债款的办法。人民法院在 实行中需求变卖被请求实行人产业的,能够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能够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寻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定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4、人民法院拘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请求实行人产业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给请求实行人,并完毕实行程序。
在实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请求实行人不只逾期不实行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并且还将产业搬运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实在的产业状况。针对这些状况,《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第1款规则:“被实行人不实行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并藏匿产业的,人民法院有权宣布搜寻令,对被实行人及其居处或许产业藏匿地进行搜寻。”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判定实行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打赢了官司对方却说没钱补偿。当事人应该请求法院强制实行,对债款人的产业进行冻住,经过拍卖和变卖的方法清偿债款人的债款,还能够建议撤销权请求,依法维护本身的债款。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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