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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挪用公司财务怎么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2 07:42
网友发问:“咱们公司财务人员私自将公司10万元转入其个人网银,后他请婚假回家,回家前和另一财务人员交代,接收人未发现问题,现在(曩昔9个月了)公司查账才发现,他又拒不回公司对账。请问公司该用什么途径来追讨这10万元?他是否冒犯刑法?他会承当什么结果?”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职工移用公司财务怎样处分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1、非国有企业
(1)首要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单进行处分,例如能够开除或补偿单位丢失。
(2)如单位无此类规则,且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能够法院申述该职工”不合法侵吞“或”移用资金罪“,参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不合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许数额较大不交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国有企业或国家单位:
(1)直接以《刑法》中的移用公款罪进行申述,使其承当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不合法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是移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移用公款数额巨大不交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
移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归个人运用的,从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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