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12:24
关于业主委员会,不知道我们有没有充沛的了解。建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是怎样的?为我们了解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内容,下面听讼网修改为我们总结了相关常识,在文中有具体的介绍,供您参阅,期望能给对此有问题有疑问的朋友带来协助。
建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首要澄清主管部门
根据规定,各区县建造房子行政办理机构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物业办理作业的监督办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担任对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建立、运作及活动进行辅导和监督。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辅导下,社区居委会担任初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准备作业。因为初次业主大会会议准备组中应有派出所的代表,因而还应事前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进行必要的交流。
第二步,建立准备小组
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辅导下,社区居委会担任初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准备作业。社区居委会人员担任准备组召集人(未建立社区居委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使作业人员担任),担任安排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实行业主责任等)、开发建造单位、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单位代表组成初次业主大会会议准备组(以下简称准备组)。其间,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准备组总人数的一半。可是要注意,召集人是没有投票权的。除召集人外,准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三步,准备组建立后
应当制定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举行计划,并完结以下作业:
(一)承认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举行的时刻、地址、方式和议题;
(二)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办理规约(草案);
(三)承认业主身份,承认业主在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表决权数;
(四)承认业主委员会委员提名人发生方法及名单,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推举方法,清晰选票发放人、计票人和监票人推选方法;
(五)初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作业。
第四步,准备组将以下事项在物业区域内布告:
(一)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举行计划;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办理规约(草案);
(三)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提名人发生方法(草案);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提名人主张名单及简况。
布告时刻不少于7日,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贰言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准备组提出,准备组应当挂号并作出答复。
第五步,举行初次业主大会会议
准备组应当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完结准备作业,安排举行初次业主大会会议(能够选用团体评论方式,也能够选用书面方式举行)。初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且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赞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办理规约(草案);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准备组自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3日内将表决结果在物业区域内布告。
第七步,到主管部门存案
上述第五步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后,建立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推举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存案。存案所需求的资料为
(一)业主大会决议;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办理规约;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四)其他资料。
第八步,刻制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业主委员会在完结存案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出具存案证明。业主委员会凭证该存案证明,向区县公安分局请求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相关总结,相信你对此已有根本的知道,期望你在此基础上做出沉着的决议,您对这方面的内容是否还有其它疑问?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来听讼网进行律师咨询。
建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首要澄清主管部门
根据规定,各区县建造房子行政办理机构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物业办理作业的监督办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担任对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建立、运作及活动进行辅导和监督。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辅导下,社区居委会担任初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准备作业。因为初次业主大会会议准备组中应有派出所的代表,因而还应事前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进行必要的交流。
第二步,建立准备小组
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辅导下,社区居委会担任初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准备作业。社区居委会人员担任准备组召集人(未建立社区居委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使作业人员担任),担任安排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实行业主责任等)、开发建造单位、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单位代表组成初次业主大会会议准备组(以下简称准备组)。其间,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准备组总人数的一半。可是要注意,召集人是没有投票权的。除召集人外,准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三步,准备组建立后
应当制定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举行计划,并完结以下作业:
(一)承认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举行的时刻、地址、方式和议题;
(二)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办理规约(草案);
(三)承认业主身份,承认业主在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表决权数;
(四)承认业主委员会委员提名人发生方法及名单,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推举方法,清晰选票发放人、计票人和监票人推选方法;
(五)初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作业。
第四步,准备组将以下事项在物业区域内布告:
(一)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举行计划;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办理规约(草案);
(三)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提名人发生方法(草案);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提名人主张名单及简况。
布告时刻不少于7日,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贰言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准备组提出,准备组应当挂号并作出答复。
第五步,举行初次业主大会会议
准备组应当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完结准备作业,安排举行初次业主大会会议(能够选用团体评论方式,也能够选用书面方式举行)。初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且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赞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办理规约(草案);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准备组自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3日内将表决结果在物业区域内布告。
第七步,到主管部门存案
上述第五步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后,建立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推举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存案。存案所需求的资料为
(一)业主大会决议;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办理规约;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四)其他资料。
第八步,刻制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业主委员会在完结存案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出具存案证明。业主委员会凭证该存案证明,向区县公安分局请求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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