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货出、入库控制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20:28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公司存货出、入库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运营需求,特制定本准则。
2.本公司部属各公司、分厂在进行存货的出、入库处理作业时,有必要恪守本准则。
第二章 存货入库查验准则
1 一切产品,不管购入、销货退回、旧货送回或试用、展览回收等,均应经仓管单位查验后才得入库。
2 仓管单位将每项进库的产品,限于次日曾经详加查验后,列记产品类型入账,凭以操控每件产品的功能。
3 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有必要处理查验入库手续。
(1)核对什物标准、类型、生产单位是否与合同共同。
(2)调查包装无缺程度,并清点什物数量。
(3)完结什物质量查看。
(4)完结上述作业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4.查验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品单”。
5.查验中发现毁损缺少时填制“毁损缺少货品处理单”。
6.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载什物账卡。
7.因试用、展览、替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从头入库的产品,于交回时应坚持领用时的情况,若有损坏,应由库房部会同服务部判定维修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补偿,若附件丢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根据产品价格补偿。
8.进货单位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缺少、数量不符或产品破损、功能蜕变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告诉发货单位,不然概以收货合格论。
9.各单位不得于销货退回时未经库房保管单位签字认可而自行在销货陈述上作销货退回处理。
第三章 存货出库操控准则
1.仓管单位应在下列6种情况下出货:
(1)交货。
(2)交客户试用。
(3)示范表演。
(4)本公司同仁的职前或在职训练运用。
(5)展示中心陈设。
(6)本公司各单位因事务需求而借用。
2.除上述各项出货外,总公司库房部需随时视实践景象的需求对分公司出货。
3.各项出货除库房部对分公司的出货应凭分公司填具的“产品(供应品)订货单”出货外,其他各项出货应由出货人出示现已其单位主管亲笔签准的“产品(供应品)领货单”及“产品(附件)领货记载卡”向保管员出货。
4.存货出库的有关规定与程序。
(1)根据提货单、调拨单、领料单等宣布存货之前,有必要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陈述库房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宣布,并办好交代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证。凡未处理出库单手续者,一概不得发货。
(2)出库单以库房为主体,按出库次序编号,并按下列程序运作。
①本单一式四份,加复写纸一次套写。
②填完出库单悉数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
③发货并经清点结束,应盖“存货已悉数宣布”章。
(3)库房内一切存货,没有调拨指令,均禁绝出库,制止以白条抵库。
5.库房部于接到分公司的订货单时,应即于当日发货,如缺货而需调拨供应时,亦应于当日回复预订供货的日期。
6.库房部库存足够时,应根据曩昔的出售材料及各分公司市场需求猜测公司悉数库存量,随时留意分公司库存景象,将库存产品依份额分配给各分公司。
7.任何出货,仓管人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的材料入账,以利存货的操控。
8.各单位人员向库房单位领货时应在库房的货台行事,不得随意自行进入库房内部,各仓管人员应回绝任何人私行入内。
9.出货人于产品领出时,应一起要求仓管人员具体查看产品的功能、质量及附件是否优秀或完全,不然概以出货完好论。
10.产品领出后,禁止出货人私行将所领出的产品移转给其他同仁或其他单位或恣意替换产品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