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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手续详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05:17

一、成婚挂号处理条件:
1、要求成婚的男女两边共同到婚姻挂号处提出请求;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两边均无爱人(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两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
5、两边自愿成婚;
6、当事人两边供给的证件、证明原件,有必要是合法、完好、实在、牢靠、标准、有用的。
二、成婚挂号所需资料:
1、两边的常住户口簿(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两边无爱人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处理时当场写)。
处理时限:
1、证件、证明完全、契合成婚挂号条件的,当场受理、挂号、发证。
2、经检查,对不契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证明,并书面奉告理由。
三、成婚挂号流程
1、要求成婚挂号的男女两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公民)的婚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
2、两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各填写一份《请求成婚挂号声明书》。
3、两边当事人有必要在婚姻挂号员面前亲安闲《请求成婚挂号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挂号机关对两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检查,契合成婚挂号条件的,准予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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