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早产未书面请假遭解雇是否合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16:56
早产未书面请假遭辞退是否合理
听讼律师说法:
主审法官以为,女职工生育享用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依据薪酬付出状况,王丽与珠宝公司是存在劳作联系的,因而不能从女职工生育当天就单独免除劳作联系。
法官表明,关于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医疗查看费用,企业参与职工生育稳妥的,由生育稳妥基金付出,没有参与的,由企业担负。
案情:
某珠宝公司职工王丽,因早产未能书面请假,公司以为她是私行脱离工作岗位,免除了劳作联系。王丽以为,自己是回家之后深夜才呈现早产预兆并早产生了小孩,无法向单位处理产假手续。在孩子出世后,她先向单位负责人口头请了假。出院后,单位还派职工到自己家中进行探视慰劳,这些都可以阐明单位对自己生育的状况是清楚的,但其时单位并没有让自己补办请假手续。洽谈不成,两边闹上法院。
近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判定该公司付出职工产假薪酬、住院医疗费和经济补偿金等共9898元。
相关法律知识: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度假待遇,一般从临产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用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发布《女职工特别劳作保护法令(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付出。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作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用的产假由90天延伸至98天,并标准了相关待遇。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