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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犯罪客体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09:44

强奸罪违法客体
强奸罪所损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行侵略的权力。对非典型强奸行为来说,还侵略了幼女的身心健康。违法目标为妇女,既包含年满18周岁的成年妇女,又包含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少女,还包含未满14周岁的幼女。关于非典型强奸行为而言,其目标则只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至于该妇女是我国公民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仍是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该妇女风格是否正派,是否为卖淫之女,是否为精神病或发呆病患者,并不影响强奸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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