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刑罚配置探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1 22:28内容提要: 医疗事端罪是1997年刑法增设的新罪,立法在罪责刑整体平衡的根底上为其装备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法定刑。但通过十余年的实践,逐步露出出了其罪责刑不协调的坏处。本文从赏罚装备的原理动身,剖析现行医疗事端罪赏罚设置的缺点,提出改善和完善的途径。
赏罚装备的准则是指立法机关进行立法活动有必要遵从的准则。它反映了立法者挑选赏罚品种和设定赏罚起伏的观念和理性认识。从一般立法准则与刑法立法实践相结合的视点看,赏罚装备应当坚持表现违法损害程度的准则、等级设置合理的准则、表现刑事方针的准则。一、医疗事端罪赏罚装备的要求(一)遵从过错违法刑事职责的要求医疗事端罪作为过错违法,在详细装备赏罚时要完成以下要求:(1)过错违法刑事职责应当比成心违法轻。这在大陆法系国家已成惯例。由于“与成心违法比较,过错违法行为的不法内容和职责内容较轻”。[1] 过错违法作为被追查刑事职责,是片面主义年代的产品。在某些状况下,过错违法的社会损害性并不比成心违法小。但在主客观相统一的我国刑法理论上,应当供认,过错违法的人身危险性比成心违法要小。医疗事端罪作为过错违法的一种,在赏罚的设定上,应该设定比成心违法(如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的赏罚要轻。(2)过错违法的刑事职责应当针对过错的形状有所区别。过错违法作为在违法归责的层面上考虑,应当依据刑法非难的要点不同而有所区别。在一般过错违法的场合,刑法虽然也非难行为人的片面,但要点在于非难其所形成的客观成果。这也便是为什么过错违法以成果科罪的原因。而在事务过错中,除了非难行为人的客观外,要点在于非难其片面的不尽职性。(3)强化防备过错违法的特别刑种。过错违法由于其在违法发作机制上是由规章的规则性被违反而被确认的,因而需求对防止持续违章作出规则。这方面,资历刑的挑选是必需的。(二)遵从事务过错违法的特色和规则事务过错违法归于广义职务违法的一种,它具有以下特色:(1)违法主体是从事事务活动的人,他们负有事务上要求的比一般人更高的特别留意职责。当行为人没有尽到应尽的留意和慎重职责导致了损害成果发作时,其“对成果持不留意或不充分留意的心态”,[2] 就应当承当与这种较高的留意职责相适应的较大的刑事职责;(2)事务过错的行为人作为具有专业技能和特种技能的人,他们对损害成果的发作具有超越一般人的预见才能和防止才能,但由于行为人严峻不负职责违反规章制度终究仍是形成了损害成果的发作,其片面的可责性明显要比一般过错违法大;(3)事务过错常常发作在出产、作业等过程中,一般意义上其实践的损害成果也较一般过错严峻,往往包含人员的伤亡、产业的巨大损失和公共安全的严峻破坏,且触及面广、影响恶劣;[3] (4)在现实生活中,事务过错违法的发案率也比一般过错违法要高。“各国的统计资料标明,一般过错在过错违法总数中的比重有逐步缩小的趋势。而事务过错则呈现出持续增加,并在数量上超越一般过错的气势”。[4] 可见从遏止违法的视点,也应加强对事务过错违法的冲击力度,在法定最高刑的装备上至少不能低于一般过错违法。(三)遵从法条竞合的根本准则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一起契合数个法条规则的违法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联系看,只能适用其间一个法条,当然扫除适用其他法条的状况”。[5] 这与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的观念是根本共同的。如日本学者以为,“有一个行为外观上好像契合数个构成要件,但实践上适用其间一个构成要件,扫除其他构成要件的适用的状况。”[6] 所不同的是,在我国刑法中,法条竞合没有被作为一罪的类型,而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上被作为是一罪的类型,被归入“原本的一罪”中。[7]医疗事端罪作为独立于一般过错(致人死伤)的违法,其与过错致人重伤、过错致人逝世等违法存在着某种相关。这种相关性在日本刑法理论上分为特别联系、弥补联系、吸收联系、择一联系四种,在德国刑法中分为特别联系、弥补联系、吸收联系三种。[7](P767) 法条竞合是对特别联系的处置方法,便是对多个构成要件处于一般与特别的逻辑联系中,特别法视角中的构成要件被一般法视角中的构成要件包含了。在处分适用上,选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准则”。这种特别联系存在于一般法令和特别法令之间,也存在于同一法令中的一般条文与特别条文之间。医疗事端罪当与一般的职责事端相竞合,或许与过错致人重伤、过错致人逝世相竞合时,就归于这后一种状况。二、医疗事端罪赏罚装备的缺点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则,“医务人员由于严峻不负职责,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解读本条可知,医疗事端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客观上具有严峻不负职责,并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片面方面是过错,侵略的是患者的人身权利。这一规则具有两个特色:榜首,它与归纳性的事端违法不同。我国1979年和1997年刑法都规则了归纳的严峻职责事端罪。《刑法修正案(六)》将其分解为“出产、作业严峻事端罪”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即“在出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办理的规则,因而发作严峻伤亡事端或许形成其他严峻成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别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作严峻伤亡事端或许形成其他严峻成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儿将强令别人违章冒险的景象从一般职责事端中独立出来,规则了最高为15年的法定刑。第二,它与一般过错违法的过错致人重伤、过错致人逝世等罪不同。我国《刑法》第235条规则,“过错损伤别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第233条规则,“过错致人逝世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这儿的“还有规则”,便是包含“医疗事端罪”这样的罪名。但比较而言,医疗事端的法定最高刑与一般过错致人重伤罪相同,比一般过错致人逝世罪轻,并没有表现出它作为特别规则的要求。从前述对医疗事端罪赏罚装备现状的剖析可看出,其存在如下缺点:1.赏罚设置单调,只组织了两个刑种刑种是指刑法所规则的适用于详细违法的赏罚品种。在我国现行赏罚系统中,主刑有五种,即有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三种,即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产业。而刑法规则能够适用于医疗事端罪的只要有期徒刑和拘役两种。而依据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医疗事端处理法令》将医疗事端界定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办理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治疗护理标准、惯例,过错形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端。并把医疗事端划分为四级十二等。依据通说,医疗事端罪中的“严峻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应理解为一级、二级、三级甲等医疗事端及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伤成果的景象。这说明医疗事端罪的损害程度是不同的,有必要针对不同成果设置不同赏罚品种。现行规则只设两个刑种,远不能适应医疗事端职责程度多样性的需求,不利于处理纷繁复杂的医疗事端行为。“一起,对医疗事端违法只是装备自在刑种,或许并不是一种令人十分满意的计划”。[8]2.赏罚相对较轻,破坏了刑法条文的内涵调和榜首,医疗事端罪与其他事端违法比较,非难要素增加了,量刑起伏反而小了。如严峻飞翔事端罪、铁路运营安全事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严峻安全事端罪、教育设备严峻安全事端罪、消防职责事端罪、严峻环境污染事端罪等。这些罪在客观方面均表现为违反规章制度,与医疗事端罪并无二致。但在法定刑的装备上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医疗事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而其他职责事任事端罪的法定刑最高为7年、10年、15年的有期徒刑。这使得医疗事端罪最严峻的景象也只能在3年以下挑选刑期,可选的起伏太小。发生这一差异的原因听说在于立法者充分考虑了医疗行为的特别性。这种特别性包含有:医疗活动是由负有特定职责的从事特别工作的医务人员构成;医疗活动的诊治目标为活的肌体、活的人;医学工作的高科技含量与医疗活动的高危险性;医学未被认知范畴的宽度与深度。笔者以为,医疗事端罪是职责事端而不是技能事端,在违法构成的要素上现已扫除了技能上探究和医疗危险的要素。刑法只赏罚没有严厉按医疗规章制度、治疗护理操作规程行事,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极不负职责形成严峻成果的医务人员。因而,对那些情节十分的恶劣或成果十分严峻的案子,最高刑仅为3年有期徒刑,的确有失公正。第二,不契合国际上所选用的事务过错违法从重处分的准则。对事务过错违法,国外立法虽然在罪名独立性的设置上有所不同,有的国家没有将事务过错致伤的行为规则为独立的违法,如德国、巴西;有的国家把事务过错独立于一般过错,规则事务过错罪。但无论是独立规则仍是归纳规则,都选用了较一般过错(或许根本罪)为重的赏罚。如巴西《刑法》第121条第3项规则的一般过错杀人罪,处1年至3年拘役,同条第4项规则过错杀人的状况下,如果是由于违反工作、手工或工程的技能操作规程,赏罚加剧三分之一。而日本《刑法》第211条规则,“松懈事务上必要留意,因而致人死伤的,处五年以下惩役或许拘禁或许50万元以下罚金。”其立法理由“应当以为,刑法典关于事务上过错的规则,是鉴于事务者违反留意职责的程度,在违法性与职责两方面,都比一般人违反留意职责的程度严峻,而建立的加剧处分的类型”。[9] 在我国刑法立法将过错违法可分为一般过错违法和事务过错违法的规则后,医疗事端罪归于事务过错违法傍边一个独立罪名,当属无疑;然而其法定刑的设置却与国际社会的经历立法相违反。第三,医疗事端罪作为特别法条规则的违法,其法定刑最高刑比一般过错违法轻,违反了法条竞合的根本要求。刑法理论的一般原理通知咱们,当立法在根本违法的根底上有特别规则的时分,特别法的规则往往是根本刑的规则不足以到达赏罚意图才作出的。由于,根本刑往往有最低的下线的,实践适用中足以满意从宽处分的要求,没有必要建立特别的事端违法,之所以要建立特别的事端违法,便是为了进步法定刑。因而,当医疗事端罪从一般的事端违法和一般的过错违法中独立出来后,没有在法定性的设置上表现重处分是不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