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的女员工可不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00:12休产假的女员工可请求生育补贴。
从2013年元旦开端,《佛山市员工生育稳妥试行方法》正式施行,其间前三个月为过渡期。从4月1日起将可申领处理过渡期生育补贴。
生育稳妥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或计划生育而暂时中止劳作,由国家或单位为其供给日子保证和物资协助的一项社会制度。依据《方法》规则,女员工的生育稳妥待遇将包含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补贴,所需资金从生育稳妥基金中付出。其间生育补贴依照员工地点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规范计发,计发规范低于女员工自己实际薪酬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薪酬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女员工的生育稳妥费,由用人单位依照本单位员工薪酬总额的0.9%按月交纳,生育稳妥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的75%,最高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00%,员工个人不交纳生育稳妥费。
据介绍,该《方法》已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而从2011年7月1日《社会稳妥法》施行起至《方法》施行之日内临产的参保员工,在本年6月30日前,可由用人单位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请求追溯付出生育补贴。
区人社局表明,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施行《方法》过渡期,正式申领过渡期生育补贴开始处理时刻为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