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出首付并登记在丈夫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8 00:26
婆家出首付并登记在老公名下的房子是否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案子基本情况是:王女士和老公在婚后借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由其婆婆付出的,之后五年也是由婆婆付出的借款,近几年是由王女士老公来还贷,房产证登记为其老公名下,夫妻两边没有关于产业方面的约好。现在王女士想和老公离婚,其他产业方面两边都达成了一起,仅仅两边关于上述房产的切割不能构成一起意见,其老公以为首付款是由自己母亲付出,并且还贷也是自己和母亲一直在归还,王女士没有付出过任何费用,所以该房产不应当有王女士的比例,现在王女士想知道自己是否能分得部分房产?
律师通过进一步的了解涉案的房产详细情况,给王女士作出如下答复:该房子为婚后所购买,一起夫妻两边也没有关于婚姻期间的产业约好,尽管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其老公一人为房子一切权人,但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奖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该涉案房产应当归于夫妻婚后共有产业,王女士应当作为房子共有人享有相应权力;别的,关于其婆婆的首付款以及五年的还借款,能够作为夫妻两边的一起债款来处理,依据法律规则,夫妻一起债款应当由两边的一起产业来归还。
案子基本情况是:王女士和老公在婚后借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由其婆婆付出的,之后五年也是由婆婆付出的借款,近几年是由王女士老公来还贷,房产证登记为其老公名下,夫妻两边没有关于产业方面的约好。现在王女士想和老公离婚,其他产业方面两边都达成了一起,仅仅两边关于上述房产的切割不能构成一起意见,其老公以为首付款是由自己母亲付出,并且还贷也是自己和母亲一直在归还,王女士没有付出过任何费用,所以该房产不应当有王女士的比例,现在王女士想知道自己是否能分得部分房产?
律师通过进一步的了解涉案的房产详细情况,给王女士作出如下答复:该房子为婚后所购买,一起夫妻两边也没有关于婚姻期间的产业约好,尽管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其老公一人为房子一切权人,但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奖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该涉案房产应当归于夫妻婚后共有产业,王女士应当作为房子共有人享有相应权力;别的,关于其婆婆的首付款以及五年的还借款,能够作为夫妻两边的一起债款来处理,依据法律规则,夫妻一起债款应当由两边的一起产业来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