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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的清算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03:48

法人的清算,指法人中止后由清算安排依据职权整理并消除法人的悉数产业关系。
企业法人自行决定闭幕的,清算安排由该企业法人依据法令的规则自主建立。
企业法人被吊销或被宣告破产的,则应当由主管机关安排有关机关和人员组成清算安排;或许由人民法院依据法令关于破产程序的规则建立清算安排。
法人的清算归于非经营性活动,在清算阶段,法人仅具有根据清算必要规模内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进行以清算为意图的行为。法人中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中止清算规模外的活动。
法人的清算规模包含:
1、事务清结。法人中止时应将中止前开端没有完毕的各项事务予以了断。
2、财物整理。法人中止时应对其财物、债务债务等进行整理。首要包含:
(1)对内处理法人的财政。
(2)对外收取债务、清偿债务。
(3)变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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