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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18:50

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房产离婚时怎么切割
当事人小张和小李成婚已十多年,现在感情破裂,小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产业切割时,小张和小李对一套房子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下。几年前,小李的姑姑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侄子和侄媳。依据其时的方针要求,房本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姓名。小李姑姑为了让侄子小两口儿可以安心友善地过日子,便决定将房本上的姓名写为小张,赠与公证载明“将××一切的一套房子赠与侄媳妇小张”。现二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都恳求取得该房产的一切权。
律师: 该房产应该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理由如下: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除确认只归一方外,归夫妻一切。”该条款的实在意思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一般都归夫妻一起一切。高律师以为,要确认房子的归属,关键是要调查赠与合同中是否明确提出是将房子赠与小张个人。
该案中虽然在赠与公证中载明赠与对象是小张,房本上的姓名写的也是小张,可是,这是根据其时房子挂号的方针规则以及小李姑姑想巴结其侄媳的意图。其原意是想将房子赠与侄子、侄媳一家人,为其一起日子运用,这才是赠与人的实在志愿,也与常理相符。所以,案子所触及的赠与房子既为夫妻存续期间所得,且不存在在外景象,应为夫妻一起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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