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16:18房子赠与协议不实行怎么办
爸爸妈妈离婚给8岁的女儿形成了很大的冲击。为了补偿对小孩形成的损伤,黄某夫妇俩协议将房子赠与女儿小黄。但是,六年过去了,协议迟迟未实现,为了保护自己的赠与权,小黄将爸爸妈妈告上了法庭。7月28日,西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停了此案。
原告小黄是二被告黄某、马某的女儿。2004年10月份二被告,并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在《》中清晰约好将坐落西林县城、挂号在被告黄某名下的房产一套赠与女儿。所约好的房子系原告爸爸妈妈离婚前。关于原告爸爸妈妈之约好,原告表示同意并乐意承受该产业。按规则该房产已赠与原告,但被告黄某迟迟未处理该房产过户手续给原告,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供认该房产归原告一切。
庭审中,被告黄某供认该房子已赠与女儿,但房子很旧,黄某考虑更多的是把房子卖掉,再把房款交由女儿保管,这样就能节省过户费用了。在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经过洽谈,总算达成了调停协议:被告黄某、马某均供认将西林县城的房产赠与女儿小黄;如房产变卖,所得金钱归原告小黄一切,该暂由被告马某代为保管,保管期间二被告不得移用该款,待原告年满十八周岁后再将此款交由其自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