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常识排污申报受理的程序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6 03:34
排污申报受理的程序需求以下资料:
1、建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验申请表;
2、排放污染物申报挂号统计表;
3、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用水状况单复印件;
5、燃料检测单复印件;
6、申报挂号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的核算阐明;
7、有关的原辐资料购进、产品销售等状况资料;
8、当年新增排放口阐明;
9、其它需求弥补的资料;
详细处理方法:
您能够直接在网上下载空表,也能够到开发区出资服务大厅建造窗口讨取,填写完后,带着上述资料到开发区出资服务大厅建造窗口处理。
申报条件:
新、改、扩建的建造项目,在经过环保检验合格后的30日内处理;已投产(现有)的排污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按年度申报。
就事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4年8月13日
2、《排污申报处理规则》国家环境保护局10号令1992年10月1日
处理时限:
手续完备,其时受理
收费规范:
不收费
就事程序:
符合要求,经初审合格,即时受理
处理人员:
某某
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出具的“所需资料”不完全;所需资料要齐配,表中数据逻辑关系不能呈现过错。
“下一步”奉告:
预备承受排申报审阅及核定
1、建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验申请表;
2、排放污染物申报挂号统计表;
3、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用水状况单复印件;
5、燃料检测单复印件;
6、申报挂号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的核算阐明;
7、有关的原辐资料购进、产品销售等状况资料;
8、当年新增排放口阐明;
9、其它需求弥补的资料;
详细处理方法:
您能够直接在网上下载空表,也能够到开发区出资服务大厅建造窗口讨取,填写完后,带着上述资料到开发区出资服务大厅建造窗口处理。
申报条件:
新、改、扩建的建造项目,在经过环保检验合格后的30日内处理;已投产(现有)的排污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按年度申报。
就事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4年8月13日
2、《排污申报处理规则》国家环境保护局10号令1992年10月1日
处理时限:
手续完备,其时受理
收费规范:
不收费
就事程序:
符合要求,经初审合格,即时受理
处理人员:
某某
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出具的“所需资料”不完全;所需资料要齐配,表中数据逻辑关系不能呈现过错。
“下一步”奉告:
预备承受排申报审阅及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