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务侵占的解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09:57
摘要:
职务并吞(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那职务并吞的损害目标是哪些?职务并吞的确定条件是哪些?本文将为咱们具体介绍。
职务并吞—概念:
职务并吞(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第八十四条规则:职务并吞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职务并吞—损害目标:
职务并吞罪侵略的目标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资产,包含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只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处理之下的金钱(包含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并且也包含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资产,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的债务。就资产的形状而言,违法目标包含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职务并吞—确定条件:
1.有必要是运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当,所谓运用职务上的便当,是指运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当条件。职权,是指指自己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利,与职务有关的便当条件,是指尽管不是直接运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运用了自己的职权或位置所构成的便当条件,或经过其他人员运用职务或位置上的便当条件。
2.有必要有并吞的行为。所谓不合法占为己有,是指选用并吞、盗取、骗得等各种手法将本单位资产化为私有,既包含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资产视为己物而加以处置、运用、保藏即变持有为一切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子、设备等产业等谎报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子,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许藏匿保管之物,谎报已被偷盗、丢失、损坏等等,又包含先不占有单位资产但运用职务之便而骗得、盗取、并吞、私分然后转化为私有的行为。
3.有必要到达数额较大的程度假如仅有不合法并吞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资产的行为,但没有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则也不能构本钱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违背公司纳贿、并吞、移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之规则,是指并吞公司、企业等单位资产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小结:
职务并吞的主体包含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职务并吞的客体是公司的资产,职务并吞的片面方面是具有并吞公司产业的意图,职务并吞的客观方面是进行了并吞公司产业的行为。在此听讼小编提示咱们,公司作为咱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需求咱们维护和维护的。违法行为不只不利于公司,也不利于自己。
职务并吞(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那职务并吞的损害目标是哪些?职务并吞的确定条件是哪些?本文将为咱们具体介绍。
职务并吞—概念:
职务并吞(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第八十四条规则:职务并吞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职务并吞—损害目标:
职务并吞罪侵略的目标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资产,包含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只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处理之下的金钱(包含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并且也包含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资产,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的债务。就资产的形状而言,违法目标包含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职务并吞—确定条件:
1.有必要是运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当,所谓运用职务上的便当,是指运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当条件。职权,是指指自己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利,与职务有关的便当条件,是指尽管不是直接运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运用了自己的职权或位置所构成的便当条件,或经过其他人员运用职务或位置上的便当条件。
2.有必要有并吞的行为。所谓不合法占为己有,是指选用并吞、盗取、骗得等各种手法将本单位资产化为私有,既包含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资产视为己物而加以处置、运用、保藏即变持有为一切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子、设备等产业等谎报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子,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许藏匿保管之物,谎报已被偷盗、丢失、损坏等等,又包含先不占有单位资产但运用职务之便而骗得、盗取、并吞、私分然后转化为私有的行为。
3.有必要到达数额较大的程度假如仅有不合法并吞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资产的行为,但没有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则也不能构本钱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违背公司纳贿、并吞、移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之规则,是指并吞公司、企业等单位资产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小结:
职务并吞的主体包含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职务并吞的客体是公司的资产,职务并吞的片面方面是具有并吞公司产业的意图,职务并吞的客观方面是进行了并吞公司产业的行为。在此听讼小编提示咱们,公司作为咱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需求咱们维护和维护的。违法行为不只不利于公司,也不利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