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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共犯如何认定,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02:47
电信欺诈已经成为欺诈的最主要方法,电信欺诈一般是以团伙的方法进行作案的,有些团伙乃至在国外对我国公民进行电信欺诈,那么电信网络欺诈共犯怎么确定,常见的网络欺诈手法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电信网络欺诈共犯怎么确定
违法集团是电信网络欺诈案子的根本形状,一般依照骗术分组,如快递事务组、“政法”事务组等。各组人员是对本组的违法数额承当职责仍是对整个违法集团承当职责,这涉及到一起违法的根本理论问题。
1.“部分施行悉数职责”原理。“部分施行悉数职责”是首犯的归责原理,在一起首犯的场合,各首犯的行为在客观上彼此使用、彼此弥补,使自己的行为与其别人的行为一体导致了成果的发作。因而,即便只分管了一部分施行行为的首犯者,也要对悉数成果承当首犯的职责。该原理适用的条件是辨明首犯和共犯。我国刑法理论依照一起违法人的位置和效果分为主犯、从犯,并没有从首犯和共犯的视点来区别。这种坏处在电信网络欺诈违法中得以表现。
依照“部分施行悉数职责”的要求,只需是首犯,就应当对一起违法的悉数成果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处理电信网络欺诈等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下称《定见》)规则,“多人一起施行电信网络欺诈,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加期间该欺诈团伙施行的悉数欺诈行为承当职责。……上述规则的参加期间,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着手施行欺诈行为开端起算。”从着手施行欺诈行为开端起算,便是着重首犯;对团伙施行的悉数欺诈行为承当职责,便是着重“部分施行悉数职责”。可是,《定见》根据刑法第26条的精力,还规则“对违法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依照其所参加的或许安排、指挥的悉数违法处分”。假如把该规则理解为分组担任,显然是不公平的。由于一般一起违法参加人“应对其参加期间该欺诈团伙施行的悉数欺诈行为承当职责”,而作为更为严重的集团违法却仅仅分组担任。因而,笔者以为,该规则的“参加的或许安排、指挥的悉数违法”应当理解为整个违法集团的悉数违法,分组仅仅分工不同,各组之间彼此效果构成一个全体,只需能够确定为首犯,就应当依照“部分施行悉数职责”的要求对整个违法集团的悉数违法行为担任。可见,怎么确定首犯是问题的要害。
2.首犯与共犯的区别。首犯又名施行犯,直接分配构成要件的完成,是一起违法的中心人物;对首犯的行为进行加功的是共犯,是一起违法的边际人物。狭义的共犯包含教唆犯和协助犯。
首犯和共犯在详细案子中怎么区别?传统刑法理论上有片面说和客观说。这些学说关于电信网络欺诈案子而言均存在坏处。笔者以为能够引进现在德国通行的分配理论。依照分配理论,首犯是详细违法事实的中心人物,违法进程的要害人物,决议性地分配违法进程的人;共犯是副角,不能分配整个违法进程,是经过要求而引发首犯的构成要件行为(教唆犯),或许经过供给协助对其作出贡献(协助犯)。首犯的建立条件,一是客观上有一起施行的行为(行为的分管),对完成构成要件具有分配效果。二是片面上有一起的行为意思(意思联络)。
二、常见的网络欺诈手法
1、网络传销类。“想日子得好一点吗?想小投入取得大收成吗?想的话,请到下面网站看看,你会有意外的收成。”“不需生意产品,只需经过简略的注册,交50元会费,就能够在3个月内赚10万,一年内赚100万。”这是一个典型的网络传销广告,由于人们对传销的理念已有必定的认知,所以对传销致富依然抱有幻想,加上50元会费投入很小,一些走运者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汇出50元,成果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试想,没有赢利来历,谁能给你钱?传销在美国是一种合法的出售方法,由于人们能够正确认识它,它能够给家庭主妇带来一些补助家用的收入,而在国内,它被传为致富的捷径,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进行欺诈的东西,致使国家不得不命令制止。
2、网络购物欺诈。现在,一些不法分子在淘宝、易趣等闻名网络买卖网站,向不特定集体随意分布虚伪产品信息,或直接制造虚伪购物网站,假造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络电话等,引诱贪图便宜的网友受骗。欺诈产品小到女人饰品、服装等小件产品,大到手机、电脑、轿车等宝贵产品,买卖一概采纳先付款后发货的方法,一旦网友依照对方要求汇入货款,卖家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3、网络中奖欺诈。许多网友在阅读网页或进行网络聊地利,都会“走运”地收到“祝贺您中大奖”的信息。当信以为真的网友与兑奖方联络,对方都会以需求保证金、付出邮递费用等各种托言,要求网友先汇钱。当网友汇去第一笔款后,骗子还会以手续费、税款等其他名字,持续欺诈网友汇款,直到“吃干榨尽”停止。特别跟着北京奥运会的接近,以“奥运”名义施行网络欺诈的案子更是不断出现。
4、冒充银行网站“网络垂钓”。网站页面简直与正规银行网站如出一辙,且域名非常附近,有的只差一两个英文字母。时下,一种名为“网络垂钓”的新式网络欺诈手法愈演愈烈。不法分子经过建立冒充银行网站,当用户输入过错网址后,就会被引进这个冒充网站。一旦用户输入账号、暗码,这些信息就有或许被违法分子盗取,账户里的存款或许被冒领。此外,违法分子经过发送含木马病毒邮件等方法,把病毒程序置入核算机内,一旦客户用这种“中毒”的核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其账号和暗码也或许被不法分子所盗取,形成资金丢失。
上述常识便是小编对“电信网络欺诈共犯怎么确定,常见的网络欺诈手法”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人民法院等三部委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则,凡一起参加电信欺诈的嫌疑人,能够确定为共犯。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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