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13:10
假如自己权力遭到损害的,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权力救助。可是诉讼是有时效的,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申述,否则会损失胜诉权。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则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准则若干问题的解说
(2018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4次会议经过,自2018年7月23日起实施)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准则的规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说。
榜首条民法总则实施后诉讼时效期间开端核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榜首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则。当事人建议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许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第二条民法总则实施之日,诉讼时效期间没有满民法通则规则的二年或许一年,当事人建议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第三条民法总则实施前,民法通则规则的二年或许一年诉讼时效期间现已届满,当事人建议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第四条民法总则实施之日,间断时效的原因没有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间断的规则。
第五条本解说自2018年7月23日起实施。
本解说实施后,案子尚在一审或许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说;本解说实施前现已终审,当事人请求再审或许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议再审的案子,不适用本解说。
当事人申述,需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假如当事人违背法律规则,约好延伸或许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抛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准则若干问题的解说
(2018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4次会议经过,自2018年7月23日起实施)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准则的规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说。
榜首条民法总则实施后诉讼时效期间开端核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榜首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则。当事人建议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许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第二条民法总则实施之日,诉讼时效期间没有满民法通则规则的二年或许一年,当事人建议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第三条民法总则实施前,民法通则规则的二年或许一年诉讼时效期间现已届满,当事人建议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第四条民法总则实施之日,间断时效的原因没有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间断的规则。
第五条本解说自2018年7月23日起实施。
本解说实施后,案子尚在一审或许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说;本解说实施前现已终审,当事人请求再审或许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议再审的案子,不适用本解说。
当事人申述,需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假如当事人违背法律规则,约好延伸或许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抛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