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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办理程序及收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6 16:08

涉外婚姻处理程序及收费
一、我国对涉外婚姻挂号处理的指导思想
凡在我国境内处理的涉外婚姻,一概遵循我国婚姻法规则的有关成婚的本质要件和方式要件,以及我国成婚挂号程序进行。
二、我国涉外婚姻挂号机关
我国涉外婚姻挂号机关是地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分。
三、涉外婚姻挂号所需证件
1、我国公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自己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自己户口地点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作业地点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有自己名字、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请求与何地何人成婚的证明。
2、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1)自己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分颁布的身份证件,或暂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侨胞所需持有的证件
(1)自己护照或替代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的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自己户口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或作业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自己名字、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工作、请求与何人成婚的证明。
此外,请求成婚的男女两边,还需提交婚姻处理挂号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两边的相片。
四、涉外成婚挂号收费规范
依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费[2001]523号文件规则,收取每对成婚证书费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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