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5 17:31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一)行政复议的寓意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以为的侵略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请求,复议机关对该详细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并作出决议的法令准则。
行政复议具有以下三个特色: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活动,是上级行政主体对下级行政主体进行监督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国家行政救助机制的重要准则;
2、行政复议处理的是行政争议,即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就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施行的详细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以及是否恰当而发作的争议;
3、行政复议具有行政性和准司法性。
(二)行政复议的效果和意义
行政复议准则的发生,有其深入的社会本源。其效果和意义首要表现在:
1、行政复议有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行政复议有利于加强行政体系的自我监督,进步行政效率。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准则
行政复议的基本准则,是指遵从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对行政复议具有遍及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依据《》的有关规则,行政复议应当遵从以下基本准则:
(一)合法准则
合法准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活动,有必要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令法规为绳尺,作出处理决议。
(二)公平准则
公平准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被请求的详细行政行为进行检查时既要检查其合法性,又要检查其合理性,作出客观公平的处理决议。
(三)揭露准则
揭露准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活动应尽量揭露进行,以便行政复议的好坏关系人及时了解有关状况,监督行政复议进行,消除误解。
(四)及时准则
及时准则,是行政效率准则在行政复议中的详细要求,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令规则的期限内,赶快完结复议案子的检查,并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议。
(五)便民准则
便民准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应当尽可能为行政复议当事人,特别是为作为行政相对人的请求人及第三人行使各项权力供给必要的便当,以确保公民、法人及其他安排使用行政复议准则完成对合法权益的救助。
(六)对详细行政行为进行全面检查的准则
这一准则包括有两层意义:一是行政复议的审理目标首要是详细行政行为,对则仅在法令有规则的状况下才干进行检查;二是,复议机关既要检查详细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要检查其是否恰当。
(七)复议期间详细行政行为不中止履行的准则
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在复议决议作出之前,其公定力依然存在,所以,行政复议期间并不中止详细行政行为的履行。但在下列状况下破例:(1)被请求人以为需求中止履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以为需求中止履行的;(3)请求人请求中止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以为其要求合理,决议中止履行的;(4)法令规则中止履行的。
(八)的准则
除法令有规则的外,行政复议决议并不是对详细行政行为效能的终究判决,仍应遭到司法审判权的监督。当事人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