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2019新行政诉讼司法解释:哪种情况下“民告官”要见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03:37
行政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类型之一,行政诉讼也便是俗称的民告官,因为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议不服时提起的,那么新行政诉讼司法解说:哪种状况下“民告官”要见官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新行政诉讼司法解说:什么状况下“民告官”要见官
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说》(以下简称《行诉解说》)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注意到,在“行诉法”新司法解说中说到,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保证行政胶葛取得本质化解,《行诉解说》在“扩展行政机关担任人的规模、清晰应当出庭应诉的景象、清晰行政机关担任人不出庭的阐明责任”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介绍,新行政诉讼法规则的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准则在司法实践中现已取得初步成效。
江**称,在山东法院2015年开庭审理的行政案子中,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达1637人(次),比2014年增加4倍多;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2015年审理的行政案子中,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96件,出庭应诉率为63.6%。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准则既表现了法令关于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要求,也表现了行政胶葛本质化解的立法主旨。
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保证行政胶葛取得本质化解,《行诉解说》首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则:
一是,适度扩展行政机关担任人的规模,保证准则落地生根。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准则,《行诉解说》适度扩展了行政机关担任人的规模。即,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3款规则的行政机关担任人,包含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担任人以及其他参加分担的担任人。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的,能够另行托付1至2名诉讼代理人。行政机关担任人不能出庭的,应当托付行政机关相应的作业人员出庭,不得仅托付律师出庭。
二是,清晰应当出庭应诉的景象,促进行政机关担任人依法出庭应诉。即,触及严重公共利益、社会高度重视或许或许引发群体性事情等案子以及人民法院书面主张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的案子,被诉行政机关担任人应当出庭。
三是,清晰行政机关担任人不出庭的阐明责任,保证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准则的实效。即,行政机关担任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状况阐明,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许由该机关首要担任人签字认可。行政机关回绝阐明理由的,不发生阻挠案子审理的作用,人民法院能够向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主张。
四是,清晰“行政机关作业人员”的意义,保证“告官见官”。即,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3款规则的“行政机关相应的作业人员”,包含该行政机关具有国家行政编制身份的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实行公职的人员。被诉行政行为是当地人民政府作出的,当地人民政府所属法制作业组织的作业人员,以及被诉行政行为详细承办机关作业人员,能够视为被诉人民政府相应的作业人员。
五是,清晰不出庭应诉的晦气结果。即,行政机关担任人和行政机关相应的作业人员均不出庭,仅托付律师出庭的或许人民法院书面主张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担任人不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和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并能够主张有关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新行政诉讼司法解说:什么状况下“民告官”要见官”问题进行的回答,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了行政诉讼法新的司法解说,规则进行行政诉讼的时分,被告行政机关的官员要出庭审理案子。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