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回的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5 01:02企业出售的产品发作出售退回,应当分不同状况进行管帐处理:一是没有承认出售收入的售出产品发作出售退回的,应当冲减“宣布产品”科目,一起添加“库存产品”科目。二是承认出售收入的出售产品发作出售退回的,分为一般的出售退回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出售退回处理。
一般出售产品退回的账务处理
对一般的出售退回,管帐原则的规则与税法规则共同,即企业现已承认出售产品收入产品发作出售退回的,应在发作时冲减当期出售收入,一起冲减已承认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A公司2011年2月8日出售给B公司机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该机器设备本钱80000元,机器设备于2011年2月9日宣布,B公司2月15日付款。当年7月,该设备呈现严重问题,B公司将该机器设备退回A公司,A公司支付了退货款,并向B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主营事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主营事务本钱
-80000
贷:库存产品 -8000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出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管帐原则规则,归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触及的出售退回,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陈述年度相关的收入、本钱等。依照税法规则,企业发作的出售退回,只需购货方供给退货的恰当证明,可冲减退货当期的出售收入。企业年终申报交税汇算清缴前发作的归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出售退回,所触及的应交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陈述年度的交税调整。企业年度申报交税汇算清缴后发作的归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出售退回所触及的应交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交税调整。除归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出售退回,或许因发作于陈述年度申报交税汇算清缴后,相应发作管帐与税法对出售退回相关的收入、本钱等承认时刻不同以外,关于其他的出售退回,管帐原则的规则与税法规则是共同的。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出售退回的,因此时管帐报表还未报出,为确保陈述年度管帐信息的准确性,要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陈述年度相关的收入、本钱等。而税法规则一切的出售退回,一概在实践退回的当期冲减出售收入,与管帐构成暂时性差异,应当进行交税调整。
例,A公司2011年2月8日出售给B公司机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该机器设备本钱80000元,机器设备于2011年2月9日宣布,B公司2月15日付款。2012年3月20日,该设备呈现严重问题,B公司将该机器设备退回A公司(财务陈述同意报出日为4月20日)。3月26日企业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管帐处理
《企业财务原则第29号——资产负债日后事项》规则,假如出售退回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陈述同意报出日之间发作的,则应将此退货事务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即经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并直接反映在陈述年度赢利表中。具体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0
贷:库存产品 -8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贷: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 -20000。
A公司在赢利表上别离冲减主营事务收入、主营事务本钱100000元和80000元,当年赢利总额削减20000元。
2.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8〕875号)规则,企业因售出产品质量、种类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此发作的退货,归于出售退回。企业已承认出售收入的售出产品发作退回,应当在发作当期冲减当期出售产品收入。
本例中,税法对A公司2011年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对企业赢利上冲减的收入、本钱不认可,调增应交税所得额20000元,在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时,应调减收入100000元,调减本钱80000元,实践调减应交税所得额20000元。
归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作在陈述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出售退回,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后有关调整事项的处理,调整陈述年度管帐报表相关的收入、本钱等,并相应调整陈述年度的应交税所得额,以及陈述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2011年汇算清缴在2012年5月底完毕,此项财税差异能够作为2011年的所得税调整。
3.办理主张
企业应树立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备检簿,具体记载退货年度发作的退货事项,包含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已追溯调整添加项目,在今后年度申报时作相应的交税调整削减处理。
税务机关应树立台账,记载已调整事项,一起加强对交税人触及出售退回相关年度申报表的审阅,确保出售年度和出售退回年度申报数据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