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房产税可以按季度申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22:41

有不少企业咨询,房产税能够按季度申报吗?假如房产税是按季申报的,每月房产税的计税根据都会发生改变,接下来本文将介绍一下房产税能够按季度申报吗?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如自用的改为租借了、或许租借房产租借到期改为自用了、有的当月有新增房产,有的某月有出售房产,管帐在核算季度房产税时若按月核算就比较费事,所以有企业咨询在核算季度房产税时能否按季度的平均值或最终一个月的计税根据,或许根据季度内某月的最大值来核算?答案是否定的。
房产税能够按季度申报吗
各省市规则有不同,如江苏:
《江苏省当地税务局关于清晰部分税种交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布告》(苏地税规〔2013〕6号)的规则,房产税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交纳,交税人应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交税;乡镇土地运用税,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交税人应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交税。因而,自2014年1月1日起,不管金额多少,企业按房产原值计征的房产税和土地运用税均按季度申报,也便是分为1月、4月、7月、11月申报,每期应交税额应按当年应交税额的四分之一核算。
根据鲁政发【1986】119号第十二条,企业和其他单位应纳的税款每季交纳一次。
根据【1986】财税地字第8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则,交税人自建的房子,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交税人托付施工企业建造的房子,从处理检验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交税人在处理检验手续前已运用或租借、出借的新建房子,应按规则征收房产税。
由上述文件能够看出,对房产税而言,关于当月新增的房产,是从次月开端核算交纳房产税的,关于当月削减的房产,当月应当持续交纳,从次月起不再交纳。假如企业的房产部分用于租借,部分用于自用,某月房产由租借变为自用,则改变的当月还应当按租借来交纳房产税。从次月起再按自用核算房产税。企业租借房产,一般都会按整月租借,即租借期间为1月1日开端至月底最终一日的,在核算当月房产税时财务人员就不会纠结;若租借期间不是整月份的,则当月作为一个整月来核算房产税。企业每月有房产的变化时,应按月核算,按季兼并申报交纳。
别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算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的状况跟房产税状况类似,跟着商品房的出售移送,开发商交纳土地税的面积也跟着每个月的削减而削减,企业应按月核算土地运用税,按季进行交税申报。综上所述,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租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根据。
依照房产租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租借的居民住宅,用于寓居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