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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如何报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04:11

大学生医保怎样报销?
乡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与乡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乡镇未成年人和没有作业的居民为首要参保目标的医疗保险制度听讼网网小编介绍,现在许多城市都将大学生纳入了乡镇居民医疗保险规模,那么,大学生医保怎样报销?下面以上海市为例,为我们回答!
关于就医办理与结算凭据
各院校应严格执行大学生就医的定点医疗以及转诊的各项规则,并做好以下事项:
1.大学生在本市规模内的一般门诊,应先到本院校内医疗机构就医。院校内无医疗机构的,可指定邻近的一所定点医疗机构,视作院校内医疗机构;大学生在院校选定的医疗机构一般门诊就医,享用院校内医疗机构平等医保待遇。
2.大学生进行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的,由院校指定部分开具相关结算凭据。2011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大学生进行住院医治,或2011年秋季学期后入学的大学生进行大病住院医治的,仍开具原住院结算凭据;2011年秋季学期后入学的大学生进行住院医治的,应开具《上海市乡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大学生)住院结算凭据(2011年9月1日后入校学生专用)》(见附件一)。大学生进行门诊大病医治的,仍开具原门诊大病结算凭据。
关于住院及门诊大病的费用结算
1.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1)大学生凭结算凭据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作的符合规则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归于居民医保基金付出的,应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其他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大学生自己收取。
(2)定点医疗机构应按月汇总大学生的医疗费用,并依据大学生结算凭据、医疗项目、出院账单等材料,填写费用结算申报表,于每月1日至10日向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请求结算。
(3)区县医保中心应在收到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后的10个作业日内,对大学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及提出初审定见,并将结算申报表汇总后报市医保中心。
(4)市医保中心应在收到区县医保中心初审定见和汇总材料之日起的10个作业日内,按有关规则进行审阅,再将审阅状况汇总报市医保办审定后,在7个作业日内拨交给定点医疗机构。
2.医疗费用零散报销
(1)大学生在外省市发作的符合规则的住院、急诊住院、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归于居民医保基金付出的,由各院校按规则汇总后到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请求零散报销。区县医保中心审阅后,将报销费用拨交给院校,再由院校付出给大学生。
(2)区县医保中心应按月汇总大学生零散报销费用,依据有关材料填写零散报销汇总表及结算申报表,报送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按规则审阅后予以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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