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船厂处理与分包、外协人员关系的影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8 06:27
船厂在缔造、修补船只时,经常将部分工程项目发包给外协施工队来完结。这些外协施工队往往是以一个承揽经营人带领一些施工人员的方式呈现,承揽经营人往往不与施工人员签定劳作合同、也不给其处理社会保险。外协施工人员在造(修)船时发作工伤或许呈现承揽负责人拖欠其薪酬时,外协施工人员的利益往往很难得到维护。
2008年1月1日后《劳作合同法》收效后,承揽经营人违法用工给施工人员形成危害的,施工人员维权有了两层保证。
《劳作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则:个人承揽经营违背本法规则招用劳作者,给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发包的安排与个人承揽经营者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依据上述规则,施工人员既可以要求个人承揽经营承当者全额或许部分补偿,也可要求发包的船厂承当连带职责。诉讼中,施工人员既可以独自申述船厂或许个人承揽经营者,也可将其列为一起被告。
在此,本律师主张船厂将部分工程项目发包给个人承揽经营者时,应留意检查承揽人的资质,并要催促承揽人依法用工、标准用工,以防止承当连带职责。
2008年1月1日后《劳作合同法》收效后,承揽经营人违法用工给施工人员形成危害的,施工人员维权有了两层保证。
《劳作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则:个人承揽经营违背本法规则招用劳作者,给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发包的安排与个人承揽经营者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依据上述规则,施工人员既可以要求个人承揽经营承当者全额或许部分补偿,也可要求发包的船厂承当连带职责。诉讼中,施工人员既可以独自申述船厂或许个人承揽经营者,也可将其列为一起被告。
在此,本律师主张船厂将部分工程项目发包给个人承揽经营者时,应留意检查承揽人的资质,并要催促承揽人依法用工、标准用工,以防止承当连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