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主要内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4 22:3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主要内容
(一)施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根本养老保险准则。
根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一起担负,单位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份额,一般不超越单位薪酬总额的20%,详细份额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认,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担负过重,确需超越薪酬总额20%的,应报劳作保证部、财政部批阅。个人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份额为自己缴费薪酬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薪酬超越当地在岗员工平均薪酬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薪酬基数;低于当地在岗员工平均薪酬60%的,按当地在岗员工平均薪酬的60%核算个人缴费薪酬基数。
按自己缴费薪酬8%的数额树立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悉数由个人缴费构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份额为3%,今后每年进步必定份额,逐渐到达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能够恰当进步起步份额。个人账户贮存额只能用于自己养老,不得提早支取。参保人员逝世的,其个人账户中的贮存余额能够承继。
(二)根本养老金的计发方法。
本方案施行后参与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根本养老金。根本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规范为个人账户贮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依据自己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自己退休年龄、利息等要素确认。(详见附件)
本方案施行前参与工作、施行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依照合理联接、平稳过渡的准则,在发给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根底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详细规范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认,并报劳作保证部、财政部存案。
本方案施行后到达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根底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一次性支交给自己,停止根本养老保险联系。
本方案施行前现已退休的人员,持续依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规范发放根本养老金,参与国家统一的根本养老金调整。
(三)树立根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用经济社会发展效果,保证其退休后的根本生活,依据员工薪酬增加和物价变化等状况,国务院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根本养老金调整。
(四)树立工作年金准则。
为树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系统,进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能力,在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根底上,事业单位树立工作人员工作年金准则。详细方法由劳作保证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拟定。
(五)逐渐施行省级统筹。
进一步清晰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树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准则。具备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从变革开端即施行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施行与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相同的统筹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