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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13:17

广州市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法详细如下:(1)根本养老金A.根底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a 自己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C.按规则树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州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呢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广州市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法详细如下:
(1)根本养老金
A.根底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a 自己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按规则树立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在计发根底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根底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a.1998年6月30日前参与根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自己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20;
b.1998年7月1日后参与根本养老保险:
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则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老金=自己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20
2006年7月1日后开端具有按国家规则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老金=自己视同缴费账户总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D.2006年6月30日前参与根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申领根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再计发当地养老金:当地养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全省2005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2×自己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
注:①关于a的取值:
当自己均匀缴费指数大于等于0.6时,a=1
当自己均匀缴费指数小于0.6时,a=自己均匀缴费指数÷0.6
其间:均匀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 实践月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 实践缴费月数);
⑥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自己均匀
缴费指数;
⑦视同缴费账户及个人账户的计发方法详见《视同缴费账户简介》、《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简介》。
(2)过渡期计发方法
设置5年过渡期(200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实即将粤府〔2006〕96号文计发方法(下称新方法)与省原养老金计发方法(下称省原方法)比照按差额计发根本养老金。
A、如按新方法计发的根本养老金低于按省原方法计发的根本养老金的,其差额部分作为补差计发;补差=省原方法根本养老金-新方法根本养老金(含当地养老金);
B、如按新方法计发的根本养老金高于按省原方法计发的根本养老金的,其差额部分按下列方法处理:应发根本养老金=省原方法根本养老金 (新方法根本养老金(含当地养老金)-省原方法根本养老金)×M;
M的取值:
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初次领待遇的,M取10%;
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初次领待遇的,M取30%;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初次领待遇的,M取50%;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初次领待遇的,M取70%;
2010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初次领待遇的,M取90%;
2018年7月1日今后不再比照,按新方法计发。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广州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呢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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