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15:08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付出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获得的有期限约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简略说来,就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必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付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为一般主体,境内外法人、非法人安排和自然人都可以依法获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四个特征:
1、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法获得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直接依法令的规则原始获得
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性质为有偿和有期限,即以付出出让金为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土地使用权的行使有必定的期限约束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存续期间内其权能近似于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基本的缔约方法是拍卖、投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
商业、旅行、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有必要以投标、拍卖或许挂牌方法出让。